摘要:日本官僚政府具备较高的自主性和执行力,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公平分配资源的社会环境,政府的经济决策能够超越利益集团而惠泽社会各阶层。在实现工业化经济腾飞的同时,达成了社会公平的治理目标。在推行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后危机时代,日本政府通过严格的金融业管控和社会再分配,避免了美式金融业的无限扩张和贫富分化,并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进行经济补偿。在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冲击下,日本政府保证了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
关键词:日本政治经济;量化宽松;贫富差距;金融监管;社会再分配
中图分类号:F1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22)07-0034-11
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新自由主义政策潮流大大加剧了西方世界的贫富分化、政治极化和民粹浪潮。为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西方主要发达经济体均采用扩张性货币政策,试图向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来缓解危机并刺激经济。然而货币超发带来股票、房产等资产价格脱离基本面的大幅上涨,由此引发的富者愈富的财富再分配效应进一步加剧了美欧国家本已严重的贫富分化和民粹主义。与美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尽管同样推行了多轮超常规货币政策,日本在后危机时代仍能继续维持财富分配的相对公平,其基尼系数常年位于警戒线以下并保持稳定。货币政策的量化和质化双宽松政策未影响实业的发展与各阶层就业和收入的稳定,也正因如此,日本得以避开了席卷大部分发达国家的民粹主义浪潮,维系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共享发展的理念,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经济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020年中国政府更是提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两个循环相互促进的双循环思路。内循环的顺利开启,不仅需要在供给侧解决“技术卡脖子”的问题,也更需要在需求侧解决内需进一步发力的问题。在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国民内部的财富再分配,美国的教训和日本的经验可为我们提供镜鉴。因此,本文通过研究日本政府的金融监管和社会再分配政策,探索日本在后危机时代控制社会贫富差距的政治经济学机理。
一、关于日本社会公平的既有研究
诸多文献从不同角度对日本贫富差距较小的原因进行研究,主要可以归纳为充分就业、同质社会和经济稳定三类视角。第一类观点聚焦于充分就业。日本政商界对充分就业的管理传统保持共识,强调终身雇佣制的劳动用工制度,许多本应以效率名义取消的工作岗位在日本仍然存在。日本社会的集体主义意识塑造了日式企业的终身雇佣、年工序列和企业内工会等经营方式,对缓解工资差别和维护企业内的协调合作发挥着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少子化与老龄化是日本日益严重的两大社会问题,即使部分企业将产业转移到劳动力价格更为低廉的海外国家,本土劳动力不足的现象仍日趋严峻。日本在2019年的失业率仅为2.3%,即使在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日本的失业率也只增长了0.4%,工资水平和工作时间依然保持相对稳定。充分就业不仅可以消除贫困,更是缓解贫富差距扩大的重要举措。
第二类观点聚焦于日本社会的同质性。日本社会有着单一族群的文化传统,大和民族的“集体本位主义”精神源自日本民族在文化和心理上的同质性。因而日本对外来移民的限制非常严格,2019年日本的外国居民占比不足2%,而同期欧盟与美国的比例分别是4.9%和13.7%。即使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出现劳动力不足的现象,日本也更倾向通过动员国内劳动者来应对问题。尽管政府相继通过了有限接收高技能外国人的法案,同质的日本社会仍对引入外来劳动力充满争议,政府也因此拒绝接收非熟练技能外籍劳动者。这无疑减小了外籍移民给日本社会福利体系及治安带来的压力。
第三类观点更多探讨日本稳定的经济表现与社会公平的关系。相比金融危机对欧美造成的严重社会经济混乱,日本从90年代初就陷入长期的经济停滞。金融泡沫的破灭导致资产价格长期不振,抑制了日本市场的投资动力和贷款需求。未能进行美式市场化转型的金融体系避免了信贷部门的扩张和经济的虚拟化,即使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波及,经济表现也没有明显动荡。这使日本在全球经济衰退时期没有突现失业潮,减少了金融危机可能造成的社会动荡和贫富分化。
上述三类视角对于理解日本控制贫富差距具有一定的帮助,但都存在缺陷。首先,就充分就业而言,为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经营赤字,日本各大企业纷纷进行大规模裁员,增加派遣员工(非正式雇员)的数量。带有平均主义色彩的年工序列制正在被成果主义的工资体系所取代,以个人能力和收入水平为基准对社会的重新分层,改变了日本传统的集体主义。况且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在特朗普任职时期,美国的失业率降至半个世纪以来最低点,但这丝毫没有缩小美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显然根据充分就业来解释社会公平有所不足。其次,同质社会的视角对于日本控制社会贫富差距的解释力也有限。随着国际化的步伐加快,日本不可避免地面对多元文化的冲击。同时,因为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日本不得不放宽移民政策,扩大对外籍劳动者的接收。外国居民的增多无疑将挑战日本人同质化的民族心理,以及抢占就业市场和公共资源。最后,经济平稳的观点同样有明显缺陷。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前,日本正在经历战后最长“景气期”,金融危机引发的国际市场萎缩同样对其造成不小的影响。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导致裁员减薪失业,经济弱势群体的增加已不容忽视。
从比较政治经济学来看,以国家为中心的理论提供了新的解释角度:国家主义者们认为具有自主性的政治行为体能够克服社会压力的限制,有效处理不同群体间的矛盾与对抗,制定维护社会各阶级利益的公共政策,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治理目标。因此,本文通过关注政府监管和再分配等基本职能的发挥,认为自主的日本政府可以有效调控阶级结构和贫富差距,从而较好地解释为何在后危机时代充分就业、同质社会和经济稳定等常量因素发生变化后,日本仍然能够保持较高程度的社会公平。
二、日本政府的自主性
日本并未完全接受新自由主义所倡导的“小政府”原则。尽管从中曾根政府开始,日本缩减了国家在工业和福利发展中的影响力,但发展主义思想(developmentalism)在日本根植已久,且战后由国家主导的经济成功被视为发展的范式。所以,通过创建新的国家制度与机构,政府仍掌握了大量的金融资源和广泛的监管权力。日本的新自由主义保留了“发展型国家”特征,也因此避免了新自由主义扩大贫富差距的本质性缺陷。
在战后宪政转型过程中,日本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具有“强国家、弱社会”的基本倾向。行政官僚组织长期主导国家治理。自日本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自民党开始长期执政(1955年体制形成),与官僚共同组成相对集权的政治结构。然而,官僚制在经济发展上的行政效率优势使其保留了相对独立性,从实际上控制了政策和长期规划的制定。随着冷战结束和1955年体制的崩溃,政党政治家在政策制定中的影响力逐渐增加,但官僚制的地位仍无法被撼动。
日本行政部门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免于资本利益集团的不正当政治操纵,避免美式政治的金权合谋。例如,国会从1994年起启动新的选举制度,用小选举区比例代表并立制代替中选举区制,引入政党援助制度并颁布一系列法案(如《政治资金规正法(修正案)》和《公职选举法》)加强对政治献金的监管。这无疑增加了政客们筹集政治资金的难度。以自民党本部为例,在2019年政治资金收入结构中,来自国家补助的政党援助金占总收入的72.1%,而来自企业和个人的政治献金收入只占到9.7%。同时,日本对竞选活动的宣传时次和开支也有诸多控制,活动的直接费用较少。候选人本身不得购买媒体宣传,而是亲自走上街道向支持者发表演讲,竞选活动也多由政府资助。反观美国,大型财团通过政治行动委员会筹集资金,在社交媒体上购买广告和软文为自己扶植的政治代理人造势,从而把政治舞台变成他们下注对赌的赌场。巨额的政治捐赠成为利益集团购买权力的渠道,其中金融业、医药和保险等行业凭借可观财力获得了相应的政治影响力。而日本政府压缩了金权政治的活动空间,让政府免于特殊利益集团的操纵。
进入21世纪后,日本《中央省厅改革基本法》的实行强化了内阁主导机制,为首相发挥其应有的主导作用奠定了基础。安倍政府积极推行首相官邸政治,提高首相在内政、外交和安保等领域的决策权限,削弱了党内派阀拥立议员候选人、分配党内和阁僚职位的人事主导权,形成了首相权力一元化的新政治体制,实现了以首相为中心的内阁主导。在2012年12月上台执政后,安倍内阁成功带领自民党赢得国会选举“六连胜”,安倍成为日本战后执政时间最长的首相。在第二届和第三届安倍内阁期间,公务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充了首相的法律权限和辅佐体制,首相官邸在经济、福利、政治改革以及公共事业等政策领域的影响力显著增强。日本政界基本找不到能够威胁安倍和自民党执政地位的势力。安倍在2020年因病辞职,接任首相菅义伟和岸田文雄作为安倍的“门下人”,仍会延续安倍路线,强势政府的根基依旧稳固。
日本还拥有才干突出的公职人员,官僚选拔需经严格的考试筛选。2019年的国家公务员(本科类)考试合格率只有7.1%,录用率更是低于2.5%,录用者绝大部分是日本最顶尖大学的毕业生。如通商产业省(后改为经济产业省)要员多为毕业于东京大学的经济专家,可以利用多年积累的学识与见解保证经济计划的科学性。自主的日本政府能够抵抗来自各利益集团的压力,加上公务员精英对社会和经济运营的丰富学识,这样的强势政府有能力根据社会的长期和整体需求进行经济改革,实现国内资源与财富的转移惠及社会各阶层。也有能力在后危机时代严格把控量化宽松政策的副作用,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
三、日本政府对金融业的管制
后危机时代实行的多轮量化宽松政策使日本银行的资金供给量远超美欧央行,然而,扩张的货币政策没有让金融部门急速扩大,也没有引发实业的大规模萎缩。行业反垄断法规和政府的集中监管是日本金融业得以控制的主要原因。
严格的反垄断法规阻碍了日本金融机构的快速扩张。战后为了削弱财界对各产业的支配,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立法措施消除行业垄断,其中1947年颁布的以美国反托拉斯法为原型的《禁止垄断法》成为之后众多与市场竞争相关的法律基础。该法严格限制金融机构的股份持有比例,如不允许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与其存在竞争关系的金融机构股份,强制解散垄断性利益集团以抑制市场中的资本聚集。70年代后新自由主义浪潮和欧美国家对日本市场封闭性的批评使《禁止垄断法》的严格规制被逐步废除,日本政府在美国的要求下不得不放松外资进入门槛,对企业并购的限制作出一定的让步。
但即便如此,《禁止垄断法》在银行并购方面仍设置了极为严格的申报标准,银行并购申请不仅受申报制度约束,还要接受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反垄断审查与评估。外资银行的并购审批同样适用严格的反垄断法规,除了被《禁止垄断法》等一般性法律规范约束外,还受《外资法》和《外汇及外贸管理法》等专业性法律的限制。日本政府严格的并购管理有效地缓解了金融部门的过度集中,避免了垄断格局妨碍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日本金融业在本国经济中的相对占比并不突出。如图1,日本金融业占GDP比例在20年来未有太大浮动,尚不及日本制造业占比的1/4,和美国金融业的规模相比更是小巫见大巫。这无疑遏制了金融部门对产业资本的利润剥夺和对实业发展的压迫与挤出,从而控制了日本国内各群体间的收入差距。
图1 美日两国金融业占GDP比例
资料来源:根据Statistics Bureau o f Japan;U.S. 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计算所得。
同时,日本政府对各类金融机构拥有高度集中的监管权。战后,在大藏省(即如今的財務省和金融厅)领导的“护航式”管理下,政府密切地监督银行的运营,而银行又深入参与借款公司的日常运营,监管公司的资金流。传统的护航体系对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资金流动进行全程管制,能够避免主要的财务失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在全球新自由主义思潮冲击下,虽然日本政府导向的金融监管受到一定的约束,但集中的监管体系仍得以保留,并在泡沫经济后建立起以政府(金融厅)为核心监管机构、央行作为辅助监督的金融监管新框架。央行侧重于风险识别和监测,对信贷的扩张十分谨慎,金融厅则负责对机构的违规行为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两者间的协调分工强化了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管理不善的金融机构在陷入危机前就会被处理,不会出现美国式的“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问题。如20世纪90年代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山一证券等多家巨型金融机构因经营困境而被迫倒闭,政府并未以牺牲金融系统的健康稳定为代价来保全市场竞争的失败者。
在严格的金融管控下,加之泡沫经济的惨痛回忆,日本商业银行的放贷意愿和企业的投资动力并不强烈。日本在后危机时代推行多轮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向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存贷款利率不断下降。然而,面对政府对借贷行为的大力监督,特别是对次级贷款敞口风险的严格管理,加上低迷的国内市场状况,日本商业银行还是将资金用于购买政府债券或将超额准备金存入央行。如图2所示,15年来日本央行的活期存款储备规模扩大了40多倍,而商业银行的贷款总额只增加了34%,大部分流动性又回流至中央银行。
图2 日本央行活期存款储备和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亿日元)
资料来源:根据日本央行整理所得。
多轮宽松政策未能刺激日本经济的发展,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日本避免了量化宽松政策可能带来的金融市场泡沫。总的来说,在政府集中而严格的监管下,日本没有走向美式经济的“脱实向虚”,而是保证了生产性部门的正常发展,降低了制造业就业群体的失业风险。
四、日本政府的再分配作用
市场经济存在马太效应,不同群体的初始收入禀赋及风险承担能力导致富者越富 ,穷者越穷。所以政府应承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的责任,做好财富再分配工作。在“安倍经济学”实施后,扩张性货币政策抬高了金融资产的价格,导致握有大量金融资产的富人从中获益,富裕阶层和超富裕阶层的纯金融资产总额分别增加了40%和33%,而大众阶层的资产只增加了22%。然而如图3数据显示,尽管日本初次收入的差距在不断扩大,但通过税收和社保等政府调整手段,再分配后的基尼系数下降1/3,缓解了量化宽松政策的不利影响。
图3 日本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基尼系数变化(1960—2017年)
资料来源:根据森口千晶:《日本は‘格差社会’になったのか--比較経済史にみる日本の所得格差》,http://www.ier.hit-u.ac.jp/Common/publication/DP/DPS-A666.pdf;厚生労働省:《平成29年所得再分配調査報告書》,https://www.mhlw.go.jp/toukei/list/dl/96-1/h29hou.pdf整理所得。
税收制度是调整国民财富再分配的主要安排。日本的所得课税实行累进税率,如表1所示,日本向年收入超过4000万日元的群体征收45%的个人所得税。相对应的,美国针对收入超过50万美元(约合5700万日元)的最高边际税率仅为37%。安倍政府的2018年税制改革决定增加高收入者的应纳税额,取消年收入超过2500万日元群体的免纳税额。同时,减轻自营业者和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税收负担,所有纳税人的年免税额从38万日元提高到48万日元,以此缩小贫富差距和促进就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与美国实施单一税率不同,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年收入在800万日元以下的中小企业税率仅为15%。政府还对所得税、增值税、烟草税等税金提取一定比例,转让给地方政府以补充经济发展所需资金。如日本在2019年设立了特别法人事业税,由中央政府征收企业缴纳的部分地方税,对各地收入进行再分配,从而促进大都市和地方的平衡发展,确保全国民众都能够享有均等的公共资源。
表1 日美两国纳税标准
在所得税之外,日本的资产税也是消除穷富差别的手段。日本从1946年起征收面向高收入群体的个人资产税(包括财产税、富裕税等),对于股市投资的资本利得和债券收益等征收20%的税。这些措施大幅减少了战后日本富人的资产。即使富裕阶层和超富裕阶层在近年来有所增加,日本的“超级富豪”仍要比其他国家少得多。在日本,最富1%的人仅拥有不到20%的财富,远低于世界平均值45%。而在中国,这一数据为30%,美国更是达到了35%。从2015年起遗产税税率更是提高到55%,免税额仅为4200万日元,增加二级继承税累进税率,赠与税也随继承税上调。相比遗产税在美国成为避税的重灾区,日本的资本积累尤为困难,真正做到了“富不过三代”。在利用税收制度调节过高收入的同时,政府也协调社会资源补贴低收入群体。转移支付项目包括最低生活补贴、医疗补贴、教育补贴和住房补贴等,没有达到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可以获得政府的直接现金补贴。税收和补贴“抑强扶弱”的效果大幅改善了初次收入的不平等。
除了税收政策,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弥合贫富差距的重要机制。在工作保障方面,日本政府建立了严格的就业预算保障和强制性保险制度,针对“夕阳产业”设立就业安定补助、职业训练补助金及失业保险补贴,妥善安置失业人员。利用《劳动基准法》《确保工资支付法》《职业安定法》和《最低工资法》保证非正式员工的福利并控制薪酬差距。安倍政府的社保改革将非正式员工纳入到雇员保险体系中,要求用人单位为他们上保险。同时建议提高工资,对向员工加薪及提供技能培训的企业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如此一来,大公司纷纷对员工追加奖金,缩小了雇员间的收入差距。日本企业高管在收入上与普通员工区别并不大,如图4所示,日本上市企业高管的收入是普通员工的十倍左右。与之相比,美国上市企业员工的薪资差距超过300倍。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在缓解劳资矛盾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是遏制贫富分化的有力措施。
图4 美日上市企业高管与员工年薪差距(倍)
资料来源:根据Lawrence Mishel and Jori Kandra, “CEO compensation surged 14% in 2019 to $21.3 million”, 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 https://files.epi.org/pdf/204513.pdf,田中久貴:《社員と役員の年収格差が大きい500社》,https://toyokeizai.net/articles/-/80184,田中久貴:《社員と役員の〈年収格差〉ランキングTOP500》,https://toyokeizai.net/articles/-/397196?page=10计算整理所得。其中日本企业为500所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美国企业为销售额最大的350家上市公司。
在生活保障方面,战后初期受美国占领当局的“无差别与平等原则”影响,日本政府制定的社保体系以政府负担为主,个人、企业及社会共同负担。其中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家庭补贴和社会福利,要求国家保障的最低标准必须达到健康而体面生活的程度。之后日本政府不断扩增社保政策,为儿童、残障人士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制定福利保护法,确保其生活水准。日本全民社保体系更是达成了“国民皆保险”“国民皆年金”甚至“国民皆介护”的目标,基本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必须加入社保体系。和税收制度相似,日本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的缴纳标准取决于收入水平,高收入群体需缴纳更多社保费,这也是对低收入者的补贴。
然而,随着日本社会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的不断加剧,社保资金池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社会保障支出30年内增幅超过200%,毫不意外地成为日本财政的沉重负担。鉴于此,日本社保体系从80年代开始调整方向,废除老人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大幅改革公共养老金制度,限制其给付标准等。安倍内阁于2013年发表了《社会保障国民会议最终报告》,根据日本老龄化的社会现状,把社保制度同雇佣政策、税收制度和福利政策相结合。改善弱势群体的就业环境,包括完善育儿福利以促进女性就业和鼓励生育,完成向全世代社会保障的转换。为了筹集社保资金,除了将消费税率由5%提到8%后又调整至10%,还延迟了养老金的领取年龄,修订了退休后继续雇佣制度,促进老年人再就业。这些措施不仅能减轻政府财政支付压力,还通过完善劳动市场,从基本收入上避免了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
财政资源的公平分配有利于提升国内的消费需求,进而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如图5所示,与其他西方发达经济体相比,日本的人均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更大。考虑到日本人老龄率居世界首位,消费欲相对较低,其人均消费规模显得尤为可观。这说明日本政府对社会公平的调控有效地减轻了国民的支出负担,提高了国民的消费能力,驱动本国经济走向内需拉动型的发展模式。
图5 西方发达经济体人均消费支出占人均GDP比例(%)
资料来源:根据世界银行数据计算所得。日本使用2018年数据,其余经济体为2019年数据。
五、结语
日本政府的公平调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在多轮量化宽松政策的推动下,超发的货币易带来财富的分配不均。然而,日本政府以整体国民福利为基准,凭借严格的金融管制、相对公平的税收政策及健全的社会保障,避免了金融市场的无限扩张,确保了实业的发展空间和弱势群体的稳定收入。公平的财富分配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同时,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不过,尽管比起其他主要西方国家,日本保留了部分政府自主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社会分化,但随着以放宽政府管制和国有企业私有化等带有新自由主义标签的政策不断落地,小政府、民营化和能力主义等观念纷纷兴起,原本收入相对公平的“中流社会”正在瓦解,日本基尼系数在40多年里上升了近20%。面对越发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日本新任首相岸田文雄主张从小泉和安倍的“新自由主义”转换为“新资本主义”,实现“经济增长和公平分配的良性循环”,提出重新调整金融所得税,主张对高收入阶层增加课税。然而,依靠保守派系支持当选的岸田内阁恐难对抗维护“安倍经济学”的金融经济势力,在贫富分化问题的应对上将举步维艰,再加上老龄化社会的拖累,未来日本可能面临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危机。
对中国来说,在中美脱钩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际消费市场的大背景下,内循环的开启是中国提振经济的重要举措。国内市场的转型和发展将更强调共享发展的重要性。一方面,强化反垄断与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通过金融供给侧改革来服务实体经济,确保就业率以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扩充需求侧的市场空间,通过收入再分配控制社会贫富差距,持续释放国内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最终平衡社会总体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实现由内循环带动经济增长。因此日本政府的社会公平调控对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当然,中国也需规避日本对“市场万能论”的过度信任和一再降低政府调控力度的做法,警惕新自由主义的陷阱,真正实现国内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