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是实现农民增收并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文章从作为产业承载单位的村集体和农户及其关系构造入手,认为产业发展将受到外环境动力和内结构张力的共同作用,从而形成差异化的村户治理形态。通过对一个深度贫困村产业案例的考察发现,外环境动力提供了产业发展的基本方向,但决定性的因素是产业实施主体在与村庄社会结构互动中对利益的组合安排,它决定了产业的实践走向。问题的关键是能否将村户的结构性张力转化为村户的共利性动能,它将受到农户的自利性倾向、分利性要求的不断冲击。虽然共利性打造并非易事,但仅仅依赖共利性建构仍是不够的,在实现共益性联结中推动村级治理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是未来选择。
关键词:产业;村户关系;张力;共利;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22)04-0123-12
一、问题提出
伴随着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我国进入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在广大贫困地区,“产业兴旺”是更高层次的目标递升,它是以“产业扶贫”为前置基础的。在新时代脱贫攻坚实践中,“累计建成各类产业基地超过30万个,形成了特色鲜明、带贫面广的扶贫主导产业……产业帮扶政策覆盖98.9%的贫困户,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群众基本都参与到产业扶贫之中。”但群众的脱贫并不意味着产业发展任务的终结,它还承担着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的重任。如何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向更高目标迈进,必须回归到产业发展的实践历程中找到其内在的发展逻辑。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精准扶贫理念指导下,产业扶贫作为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的核心举措广受追捧,也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集中探讨的是政府高度重视的产业扶贫缘何会遭遇实践效能不佳的落差。对这一问题的考察主要有:一是主体逻辑错位的解释。让政府、市场和农民找准、站对自己的位置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已成为共识性选择,但行政推动逻辑、民众需求逻辑和市场效率逻辑之间存在脱节,各主体按照各自逻辑追求自身利益必然导致产业扶贫异化,为此要注重产业的稳定性、公益性和利益分配问题。二是政策执行偏差的解释。上下级政府间的项目执行方式差异已经引起了注意,郭小聪等将县乡村三级在产业扶贫执行中的行为差异归结为政策缺陷、执行者的风险规避和自有余地以及行政体系运作特征与乡土社会自治运作模式的不适应等问题,邢成举聚焦基层政府的部门利益谋取冲动,钟海则看到了村委会的“权宜性执行”策略,这种执行上的“各自为政”将造成“资源依赖”或扶贫项目的内卷化。三是社会基础薄弱的解释。斯科特的研究表明国家改造乡村社会的项目如果是建立在压制地方性知识的基础上,必定是难以成功的。孙兆霞认为,要推进产业扶贫项目与村庄社会的历史文化深层结构相嵌合,王春光认为,“小农境地”使农民会以持续抵制产业政策实践来使其陷入困境,为此应在政策设计中纳入农民视角,也有研究强调通过提升贫困户发展能力提升产业扶贫效能。
上述研究解释为厘清产业发展的实践逻辑提供了良好基础,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产业扶贫是以实现贫困农民的脱贫致富为目标,这是一项政治任务,而不是可有可无的“权宜”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使扶贫产业具有典型的在地性,唯有进村入户才能达成。抽象的行为理念之差和宏观的社会基础薄弱都无法说明实践的复杂性,而政策执行也只是影响产业发展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的考察应该从产业实施者与村庄内在结构互动的接触面入手进行考察,在建构新的分析视角中发掘产业发展的内在逻辑。本研究提出村户关系视角,并通过一个深度贫困村的产业实践来考察产业是如何通过治理突破来实现长效发展的。
二、村户关系分析视角的阐释
村户关系视角的核心是作为基本社会单位的家户与村庄。其中,家户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在传统中国……它(家)是维系整个社会凝结的基本力量。”费正清进一步认为,“中国是家庭制度的坚强堡垒,并由此汲取了力量和染上了惰性。” 有研究则认为,家户小农不是因为惰性,而是由于内生的韧性与活力而得以长期延续。即便是受到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冲击,家户对于乡村社会来说仍具有基础性价值。在基于血缘形成的稳定家户之上,传统中国农民是聚居在一定的村庄范围内,从而形成地缘关系社会,相比来说是显然缺乏凝聚力的。在现代国家政权建设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从基层开始建立了与国家政权相联结的各级组织”,以至于现在“庞大的政权组织体系与弱小的农户处于‘面对面’的交往关系之中” 。农户越来越直接感受到村级组织的“功能性共同体”角色。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户和以地缘关系为核心的村庄的统合构成了“村户关系”图谱,这一图谱形态是由集体性和家户性在互动中的强度所决定的。对这一关系的认识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上理解。
在理想形态下,村户关系可区分为结构离散型、集体主导型、家户主导型和联结协调型四种类型(见图1)。在弱家户性和弱集体性中,村与户之间是一种离散型关系,不仅村级组织悬浮于农户之上,而且农户也游离于村庄集体之外。与此相对应的是家户性与集体性“双强”的局面,家户能够在村集体中获得价值,而村级组织也是建基于家户支持之上,两者不仅联结紧密,而且能呈现良好的协调关系。很显然,这种互动协调是不稳固的,它会因任何一方作用强度的变化而滑向集体主导型或家户主导型。当集体性强且家户性弱的时候,村户关系表现为集体主导型。集体主导型在中国社会有着悠远的传统,基于农业生产和消除不确定的外部风险的需要,以农为生的传统小农户形成了集体性。它既有正式的组织制度安排(如宗族),也有“简单的、不持续的互助行为”。中国共产党通过集体化将这种自发的集体性提升为政治集体性,塑造了集体主义。陈家建认为,“中国农村的集体主义本质上依托于农村基层组织和集体产权两个基本制度规定,并且结合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于集体的情感认知。” 与集体主义不同的是,集体主导型是在村户关系中进行的考察,它也以村级组织作为承载基础,但是在村庄集体利益与家户利益的分配上倾向于集体的优先位置。与此相对应的是家户主导型,它重视家户但却不至于使“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也不是如“家户主义”式的将家户利益至上奉为圭臬。很显然,其突出特点是指在村户关系中将家户利益置于相对优势的地位,但并不代表完全不顾及村庄集体利益。
图1 村户关系静态图谱
村户关系的四种形态是一种相对状态,它是受到实践多重张力的影响而造就的,又因实践张力而呈现动态变化性(见图2)。首先,村户关系具有内在结构张力。家户因以血缘关系为基底而具有稳固性,它因有超越于家户能力范围之外的需要或家户难以规避的风险而寻求超越家户的合作,但这种合作是“以增加收益为目的”。在现代市场经济的侵袭下,“只是为了获得有关他们家庭利益的具体问题的行政性的解决”将使家户的自利性倾向更为突出,而村集体因现代国家的不断下沉和基层民主的发展而呈现“双重”角色,其整合功能则因税费改革而趋向“悬浮化”。这种内在结构性力量的相向而行需要有外部力量的弥衡。其次,村户关系构造离不开外环境动力的作用,主要体现为不确定的市场刺激、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要求。这些环境要素不是自主作用于村或户的,而是借助相关行动者的行为选择所呈现出来。通常来说,将农民带入现代世界的核心内容是将农民与现代市场建立有机衔接,但市场的不确定风险超越了家户小农所能承受之重。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语境下,这一风险化解和有机衔接的缔造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主动承担。通常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要求是以发展主义或治理主义为取向、以“项目制”为主要形式向下推进的,它试图勾连政府、市场与农民来创新发展方式。承担自上而下项目的行为者也就不得不在外环境动力和内结构张力中作出有效回应,进而将村户关系导向新的形态。
图2 村户关系动态图谱
本研究将村户关系分析视角纳入产业发展实践中进行考察。在城镇化和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的作用程度日益加深的过程中,日益“个体化”的农民在不断冲击着村庄共同体。但自21世纪初以来,国家对农村的重视开启了新的乡村整合。扶贫产业作为国家整合乡村社会的一种方式,它致力于借助产业将农户与市场链接起来以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这一目标决定了产业扶贫要以村庄或农户为承载单位。作为产业扶贫的推进主体将在产业的发展安排中重构村户关系,进而对村级治理产生影响。
三、产业案例及其发展的社会分析
本文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问题的考察是基于深度贫困县Y县G村的产业扶贫成功案例。Y县地形90%为山地,平均海拔2980米,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1994年被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01年被列为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289个村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村208个,占比为72.0%,贫困人口19369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7.9%。根据2019年市调查队对Y县农民收入构成的调查结果来看,贫困人口年收入中外出务工收入占66.7%以上,政策性收入占10%,生产经营性收入仅占18%左右。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尤其是综合帮扶力量进驻后,该县实现了产业从无到有、从零散到统合的大发展,在进村入户的产业上形成了村有奔康产业园和户有到户项目的特色模式。G村距Y县县城近两百里,属于高海拔村庄,而且交通不便,村民居住分散,全村总户数104户484人,其中贫困户71户343人,不论是贫困户还是贫困人口占比都达七成,属于深度贫困村。在县级产业发展思路的指导下,G村结合自身特色,走出了一条独特的产业发展之路。对这一全貌描述的资料来源于2020年8月笔者在Y县对负责产业扶贫的县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当地贫困户、普通村民等进行的深度调研,采用访谈和参与式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考察了该村产业是如何通过在村户互动中取得突破的。
(一)外环境动力下的产业发展项目选择
以传统种养殖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G村不仅难以摆脱贫困,甚至村民的生活、居住条件也很差(住泥墙破房、缺水缺电)。年轻村民以外出打工为主,村庄集体经济几乎为零,村干部的积极性也很低。在国家脱贫攻坚帮扶力量进驻以后,G村村民的政策性收入有所增加,但村民的脱贫能力未得到较大提升。为了帮助Y县顺利脱贫摘帽,2018年Y县所在的省委组织部从相关市县和行业系统选派精兵强将组成综合帮扶力量开展为期3年的脱贫攻坚工作。身为P县某畜牧兽医站站长的K被派到G村开展综合帮扶工作,从而开启了G村产业发展项目的选择历程。
1.县级产业发展政策的指引
2018年8月,省农业厅出台的《打好农业产业扶贫三年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指出,“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优先将特色产业规划布局向贫困村倾斜,集中项目资源在贫困村建设一批产业园区或‘飞地园区’,切实把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作为调整农业结构、培育市场主体、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多元增收的主抓手。”身为Y县分管产业扶贫的县委副书记是2018年6月履职的,据他说,“原来县里的产业发展是不想干、不敢干、也不会干,因为没有直接的考核,又害怕会失败。我们来了之后首先调研,然后制定政策并大力推动,使得Y县的发展有了很大起色,不仅打造了有特色的产业体系,而且助力了贫困户脱贫和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访谈材料:LBG-YX-20200806)
在村级产业发展思路上,Y县是按照“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产业帮扶”的要求进行设计村级产业园建设和到户产业项目。对于到户产业,Y县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先干先补、不干不补”的原则,鼓励贫困户自行确定产业发展方向、自主发展,政府按照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2020年,Y县又实施了产业到户巩固提升项目,给予每户不超过2000元的补助,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项目。不过根据Y县产业扶贫专题调研报告显示,“在产业到户项目实施过程中,超过90%的贫困户都选择短期能获得收益或当年就能见效的养殖类项目,而种植类长效项目则少有人问津。” 在2020年印发的《Y县脱贫攻坚作战方案》中明确指出,“鼓励困难群众重点选择当年见效的畜禽养殖、蔬菜种植和一年生中药材等短平快项目。” 与到户产业仅聚焦贫困群众增收不同,村级产业园建设以村集体经济增收为目标。它由驻村工作队主推,按照“有一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一定规模、有一个科学的管理制度、有一套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四个一”标准,采用单独建、联合建、飞地建等方式推进,形成“一村一产业”的发展模式。同时,在发展村级脱贫奔康产业园,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基础上,鼓励各村利用苹果、花椒等林下发展短平快的种植、养殖产业,确保在见效前能有稳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为了保障这一产业发展思路的贯彻,Y县构建了自上而下的产业组织体系,即县综合帮扶工作队长(即L)主抓产业扶贫专项工作,乡镇综合帮扶工作队长基本都分管产业扶贫专项工作,驻村工作队员中至少明确了一名队员负责产业扶贫专项工作,并明确县乡村各级干部产业扶贫专项没有完成的,年度考核一律不能评优秀。
2.对市场需求与优势条件的认知
K于2018年驻村帮扶后,开展了大量的需求调查。首先,在群众需求上。G村在村村民在国家产业到户激励政策的帮扶下,仍然延续了传统的家庭养殖产业,只在规模上有所提升。相比于传统的种植来说,它的劳动付出少、收益见效快,符合村民快速增加经济收入的需要。正如有研究指出,“帮助农民建立超越于种植业的更多家户性经济活动将有助于减少持续贫困问题”。其次,在自身优势上。K属于农技人员,他既有开展养殖业的技术优势,又能够利用好自身原单位的技术支持来做好G村的养殖帮扶工作,而技术保障恰恰是村庄发展产业的短板。根据Y县产业发展的技术保障,只能够保障“县乡两级实施的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都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而村级技术保障主要依靠驻村帮扶干部的作用,同时以县级成立的专业志愿服务团作为辅助。如果G村以做强养殖产业为主,K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解决技术上的短板。再次,在市场认知上。斯科特指出,“从为生存而生产到为销售而生产的转变,几乎总要伴随着风险的增加。” 在缺乏强大资金支持的情况下,K首先将市场定位在以县城为主体的城镇。经过细致的市场调查,驻村工作队了解到Y县县城土鸡蛋供不应求,这一信息坚定了驻村工作队通过养殖带动村民脱贫的想法。与G村的产业选择不同,Y县H村则因为有中央单位A的定点帮扶,在明确当地的气候等条件基础上,直接选择的是山地苹果产业。A单位投入资金261万元直接按照Y县建设脱贫奔康产业园的要求建设450亩高标准苹果产业示范园,并直接派驻技术专家驻村进行长期技术指导。但对于G村来说,把周期短、见效快的跑山鸡项目作为村庄支柱产业是一种相对较优的选择。一方面,在到户产业发展上,G村贫困户也主要选择了养鸡、养鸭、养羊等养殖产业,不仅积累了一定的养殖经验,也对通过这种产业增加收入有一定的“亲近感”;另一方面,Y县土鸡蛋供不应求提供的是市场短缺信息,而K能够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这两者的结合,使得驻村工作队坚信发展跑山鸡项目能够带动村民脱贫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内结构张力下的产业发展调试
要实现产业发展的长效性,最主要的是要做到“两个适应”:一是选择适应,就是在政府政策的指导下在发现地方的比较优势中选择适应性产业,它以因地制宜的科学研判与规划作为唯一标准,在政府和乡村精英基于市场的研判与规划中能够较易实现;二是社会适应,就是产业发展要满足群众需求、尊重群众能力、引导群众发展,较为复杂,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它要在村内的结构性框架中进行考量。如何将农民持续纳入产业发展序列中而不至于成为“反产业”的力量,关键就在于如何处理产业利益的结构性配置问题。
1.农户自利性与诱致性参与
在快速的市场化浪潮的冲击下,农民已从狭小的村域社会走向广阔的市场。由于认知的有限性、市场的风险性和政策预期的不确定性的多重交叠,农民很自然地倾向于“偏利性”选择,以“货币理性”作为行动标准,着重考虑的是短期收益而忽视长期发展。在Y县到户产业发展上,基于经济激励和自主选择的原则,农民自然选择见效快的产业门类。这类产业对于农民来说意味着风险最小化、“投入—产出”周期短、利益可预见。但农民观念一旦进入这一发展轨道,就很容易因自利性的增强而只关心直观所能得到的。在Y县的专题调研报告中有对这一问题的实践表述,“在发展苹果主导产业上,相关部门准备安排专门资金、落实专业人员对D乡原有1万多亩老苹果园进行高换,提升品质和产量,但当地果农大多不支持,因为实施高换后他们至少3年不能直接从苹果树上获得收益。” 资料来源于《“四轮驱动”促产业 富民增收助脱贫——Y县因地制宜开展产业扶贫的做法经验》,该报告由Y县县委组织部提供。尤其是处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民,他们属于“那些收益很低、土地很少、人口较多、产量变化大又没有什么其他工作机会的农民”,适应斯科特所提出的“生存第一”原则,不愿意接受超越于认知之外的可能风险。
很显然,没有直观的利益吸引,很难让他们通过入股方式参与到村级产业发展中。但正如K所说,“靠单个扶持很难解决问题,我们发展集体经济,就是要引领这部分贫困户脱贫增收致富。”如果完全尊重农户的自利性,发展集体经济只能是一句空话。经过驻村帮扶队员一遍又一遍地上门做工作,有11户贫困户加入了由村两委主导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不过,一遍遍的上门做工作也让驻村工作队员意识到,必须要让村民看到可见的利益,这是比做思想工作更有效的方式。较少的村民支持、对市场前景的不确定和建设脱贫奔康产业园的巨大资金投入使得驻村工作队转变思路,决定通过生态放养“试水”收益状况。G村的跑山鸡项目实行的是集中养殖和分散养殖相结合的方法,分别由村集体和农户承担。驻村帮扶队员充分利用政府的产业扶持基金,投入10万元购买了1200只跑山鸡鸡苗进行饲养,至2019年2月出栏后取得直接收益2万余元,每户直接分红1000元。除了这一直接收益,因养殖而向贫困户收购的近2万斤玉米也让贫困户间接受益2万多元。在这一直接与间接收益的刺激下,又有30户村民积极申请加入了专业合作社。这一结果一方面,证明了G村的跑山鸡项目是有市场前景的,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选择适应的成功;另一方面,也因可见的利益吸引了村民的参与,扩大了村级产业的群众基础。
2.集体性与家户性的较量
虽然生态放养取得了一定的收益,但它主要是通过分红增加农户的收入,集体经济仍然没有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按照省农业厅政策和县级产业扶贫发展思路,有条件的贫困村可以采用单独建、联合建、飞地建等方式推进村级产业园建设,并且在县级产业发展资金中有产业扶持资金和脱贫奔康产业园补助资金可以申请。产业“试水”的成功让G村驻村工作队员有了打造村级集体经济的信心。要壮大集体经济,就必须从“试水”的小打小闹向规模化养殖方向发展,然而在村发展养殖项目存在诸多限制性条件。村庄距离县城90公里,且属于高海拔山区,交通不便,不利于产出鸡蛋的及时供应。而且村庄场地、资源有限,只能依靠传统散养方式进行,鸡蛋产出量极为有限,很难以满足规模化需求。正如K所说,“交通不便,再加上场地限制,要是只在村里搞,可能很难以长久,要让集体增收和老百姓稳定致富,也只是一句空话。”但是,在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支持下,G村不少贫困户搬迁到离县城不远的扶贫安置点X镇,这为G村村级产业园的选址提供了便利。在驻村工作队员的努力下,G村争取到了各种项目支持资金134万元,采取“飞地”模式在靠近县城的X镇建设了占地10亩、存栏规模1.6万只的标准化蛋鸡养殖场,日均产蛋1.5万枚,产蛋率达90%以上。
按照Y县的产业发展思路,村级产业园都是基于高标准、高要求进行打造的。如G村的跑山鸡“飞地”产业园,是Y县最先进的全自动技术,村民很难以参与到产业园项目中。但如果村级产业园无法有效链接农户的参与,就很容易在村庄造就一种“村不照看户,而户不参与村”的村户结构离散状态,缺乏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不利于农民的长效稳定脱贫的,也不符合“四个一”的标准。G村村级产业项目的成功在于获利,除了部分参与农户的分红,它的获利更多的是一种集体收益。但在村民眼中,他们更多的将其看作“村里的收益”,而不是“自己的收益”,更不是“我们共同的收益”。村民的直接分红要求就是一种家户自利性基础上的对村集体收益的分利思路。G村帮扶工作队及“村两委”虽然否决了村民的这一提议,但并没有对村民的诉求冷眼旁观,而是明确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分配情况。分配情况根据村庄是否脱贫为标准,在G村全部实现户出列、村脱贫之前,村集体经济收入的70%用于帮助贫困户脱贫,剩下的30%作为村集体的资产积累。脱贫之后的利益分配方式则由村民大会重新制定。首先,虽然这种分利方式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村级产业扩大再生产的积累基础,但用村集体的部分收益支持贫困户脱贫,有助于增强农户对村集体的认同感。正如贺雪峰所说,“将农民组织起来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要让农民真正成为一个集体,这个集体有‘算平衡账’的能力或权利。” 其次,这种分利的阶段性考量和比例安排是外环境动力与内结构张力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在脱贫任务完成前,将70%的资金用于贫困户,显示出将帮助贫困户脱贫置于优先位置。同时,这种分配比也是对农户自利性的尊重,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消解村级项目的社会风险。在脱贫任务完成后重新制定分配比例是不确定的,但是影响因素仍离不开内外两力作用下的选择。
3.产业发展的共利性打造
问题的关键是,分利思维中如果只是实现简单地“聚利到户”,固然能够获得农户对村集体的认同,但这种认同的核心仍然是“利”。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即便是集体向农户的分利也很难以消除农户的自利倾向,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农户与村集体的合只在于分利,那么就会出现有利则能合、无利则不合、有损则必散的状况,因“利”而造就的“集体性”是不够稳固的。为了化解这一问题,G村在运用集体收入帮助贫困户的方式上进行了考虑,这种考虑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筹资纳入与收益分红。即村民根据自身愿意投入村级产业的资金情况获得相应的发展收益分红;二是成立社会保障基金。即用20%资金成立医疗、教育和养老基金,对因病致贫、因教致贫和因老致贫者进行救助,例如在老人支持上,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给予50元生活补贴;三是产业链接与直接获利。即G村在将重心放在“飞地”产业园建设和发展的同时,并未放弃在原址村的放养养殖,而是将两者结合起来。其中,村内的放养养殖是传统的养殖方式,而“飞地”养殖则采用了先进的全自动养殖技术,实现了原生态与规模化的有机结合。
在这三部分中,对村庄产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是产业链接,它的优势是将农户纳入村庄产业发展链条中,用集体资金辅助到户产业帮扶项目,通过购买鸡苗和自配饲料,向村民发放,并由村民进行饲养,最后由村级合作社统一代销,从而直接将贫困户的自主养殖与村集体统一养殖统合起来,形成“村级主导、合作社运维、群众参与、收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由此,农户就不是一种简单地从村集体“分利”,而是与村集体共存于产业利益链条之中,形成一种“共利”模式(见图3)。这种“共”不是因为参与高标准的“飞地”产业园而实现劳动获益(事实上村民也很难以参与其中),正如李小云在河边实验所得出的,“小农的脱贫需要在低风险生计系统的支持下伴随着社会转型而逐步实现。” 让村民延续传统的养殖模式,属于一种低风险、低回报但可持续的收益方式,也是一种既能让村民易于接受又感受到集体利益分配的有效途径。这一思维的核心在于“共”,也正是因为这一特点,G村村民能够逐渐在与村集体“发展共享”基础上生成“责任共负”和“风险共担” 的可能,从而为产业的长效发展奠定基础。
图3 G村产业发展的利益关系图谱
四、结论与讨论
产业是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支柱,“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也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然之选。马克思早已指出,“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发展就是对利益的链接、建构和分配的过程。本文从村户关系视角对贫困地区产业个案的分析表明,产业发展虽然受到外环境动力和内结构张力的综合作用,但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是产业实施主体在与村户结构互动中对产业利益组合安排的有效性。首先,外环境动力提供了产业发展的基本框架和初始“速度”。一方面它确定了产业如何进村入户,另一方面它明确了通过产业扶贫实现农民脱贫增收的动力不会降低,反而是在不断增加。然而,它既无法长期左右市场保证获利的可持续,也无法长久保证产业因“在地性”而自然获得来自农户的支持,这就导致其对产业长效发展的影响是有限的。其次,内结构张力要为产业发展提供“加速度”的关键就在于能否将张力转化为动力。村集体与农户并不会自然地趋向联合,也不是天然地走向分立,而是“取决于分合能给农民带来的‘好处’。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的首要不在于形式的多样化,而在于如何强化对分离性力量的反制。本文的产业发展案例展现了从村户的结构化分离向村户联结协调发展的治理转变,看似简单的发展历程却蕴含着巨大的挑战,这种挑战来自家户的自利性及其对村集体的分离倾向、分利要求。对农户自利性倾向的破除、对农户分利性要求的尊重和对村户共利性的打造看似一个连续的成功积累,但每前进一步都极为艰难。如果没有外环境动力,尤其是来自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扶贫的政治性要求,很难以说产业的实施主体能够坚持将村级产业带上共利性的发展轨道。
然而,打造村户共利性就能实现产业的长效性发展吗?很显然,仅仅依靠共利性所构建的反制力量是不够的,这需要更深层次的村户互动,才能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社会基础。一是推进“利”的有序扩展。新征程上的“产业兴旺”要求致力于实现全体农民的富裕,它是“产业扶贫”的升级版,从聚焦贫困户到惠及全体农民是升级的一个方面。产业发展的村户共利思路,不仅是要形成新的集体平台让农民能以“组织化”方式应对市场的不确定风险,也要塑造新的集体经济从而让农户能够在与村庄的互动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相比于产业扶贫项目的受惠偏好性来说,让全体村民受惠更有助于夯实产业发展的社会基础。从而,产业的受惠面应依据产业的发展需要,由村集体与村民进行充分的协商。唯有在协商一致中确定从贫困群众向全体村民的有序扩展次序,才能有效化解不公平感引发的利益无序竞争。二是实现“利”的有序提升。产业发展蕴含着聚利与分利的辩证关系,正是在这一关系互动中才能推进产业递升发展。但很显然,利益联结是一种刚性联系,它不可或缺,也是基础,但却极易断裂,即便这种联结已经扩展到村域范围内的全体村民,也必须要有柔性机制的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为此,要在共利性思维中融入“情感治理”或“文化联结”理念,也就是实现从“共利”向“共益”的提升。唯有让农户在文化和心理上认同村集体,才能将村庄治理共同体建设得更加坚实有力。然而,“共益”性思维的构建虽然是理想形态,但如果离开“共利”这一实体性基础而刻意打造,也必然是行而不远的。同时,它的实现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村集体与农户在共同目标的支持下,在为实现共同目标的行动互动中有序提升。
推进产业的提档升级是贫困地区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重要纽带之一。本文只是提供了一种参考性的思路,即从村户关系的视角审视了如何通过有效治理实现产业发展突破,但如何实现产业发展与治理有效在不同产业发展阶段或治理层次上的良性互动,仍有大量值得探讨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