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文章 >  

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社会认同感、生活差异与居留意愿——基于2017年中国卫计委流动人口监测数据的研究
2022-12-19   来源:张芯悦   

  摘要:文章研究分析了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感、生活差异与居留意愿。研究发现:城市等级越高,认为自己是本地人的比例越低;伴随着城市等级的下降,支出收入比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小城市往往存在生意不好做、难以找到稳定工作、收入太低的困难,大城市则存在购房难、子女教育难的困境;一线城市中流动人口选择在本地定居的比例最高。此外,在影响居留意愿的诸多因素中,受教育程度和收入在大城市能够提高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但是在小城市中起到的是抑制作用。因此,为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新型城镇化战略应充分考虑不同城市的异质性,因地制宜,才能吸引流动人口留在本地。

  关键词:城市等级;社会认同感;生活情况;居留意愿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22)01-0087-13

  一、引言

  2019年,我国流动人口高达2.36亿,占全国适龄劳动力总数的23.86%,相当于每五个适龄劳动力中就有一个是流动人员。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推动了人力资本在不同地区的重新配置,更带来了资本、技术等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是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十四五”规划指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然而受限于自然禀赋、社会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不同城市间显示出巨大的异质性。城市发展呈现出以珠三角为第一梯队,长三角和京津冀为第二梯队,其他五个城市群为第三梯队的非均衡、阶梯状分布特征,从城际层面来看,只有极少数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较高,大多数城市的发展指数较低。人口流动也形成了空间上分散化、时间上居留时间短的不均衡格局,成为制约我国能否实现“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目标的掣肘。因此我们有必要区分城市等级,讨论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的行为选择。本文从微观调研数据切入,讨论不同城市等级下流动人口社会认同感、生活差异、居留意愿的异质性,并进一步分析不同要素如何影响生活在不同等级城市的人群的居留意愿。

  本文使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计委)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城市等级数据来自《2017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该排行榜将城市划分为一线、新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五线城市。研究发现:高达90%以上的个体对目前生活的城市具有极强的归属感;城市等级越低越习惯于按照老家的风俗习惯办事、越会有收入低的困难;此外,一线城市的居留意愿显著高于其他城市,其中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第二部分梳理现有文献;第三部分首先对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社会认同感、生活情况以及居留意愿进行描述性分析,再对影响居留意愿的因素进行实证检验,最后是对实证检验的稳健性检验和异质性分析;第四部分为结论和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从个体特征、家庭特征、经济因素、公共服务、市场环境、社会认同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个体特征角度: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户口性质、停留时间和流动范围都会影响到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家庭特征角度:子女迁移成为农民工长期居留意愿的主要动力,配偶迁移和父母迁移则成为农民工长期居留意愿的基础动力;经济因素角度:收入水平、住房支出、消费支出都是影响居留意愿的重要因素;公共服务角度:教育、医疗保障、保障性住房等特定的城市公共服务均会提高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市场环境角度:产业疏解政策与市场机制共同影响着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城市管理则显著强化了流动人口居留意愿。

  人是社会性的,社会认同始终是迁移和社会研究中的经典话题,流动人口的社会归属感也成为建成“人”的城镇化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景光正等利用2014—2015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状况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流动人口总体的社会融合水平偏低,肖宝玉等利用福厦泉城市群2017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此外,李雨潼、何怡萱等、李晓婉针对老年人、青年人、少数民族等不同主体,具体讨论不同群体的社会融入情况。

  近年来,由城市规模带来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差异逐渐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曹广忠等将全国划分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和成渝五大城市群,从居留和落户意愿空间差异的视角探讨空间模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影响。黄梦琪等以城市市辖区年平均人口数量的自然对数作为城市规模变量的度量指标,研究发现城市规模的扩大会通过增加个体稳定就业概率和同乡集聚效应影响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于潇等则重点关注超大城市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差异以及影响因素。

  总的来说,尽管目前针对社会认同和城市规模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研究较为丰富,但目前仍存在以下不足:第一,针对社会认同领域,大多研究使用的微观数据年份较早,难以反映现如今的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特别是针对特定地区的调研分析难以反映全国情况,代表性不足。第二,针对城市规模领域,现有文献往往通过划分城市群或城市人口作为城市规模的代理变量,前者忽略了城市群内部的经济差异,后者忽视了影响城市规模的其他因素。第三,就目前所知,少有文献将流动人口社会认同问题置于不同城市规模的背景下进行研究。伴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不同城市间的差异也在不断扩大,社会环境的异质性将促使流动人口作出不同的行为选择。

  因此,本文选择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分析流动人口的行为选择,是因为该数据是最新且覆盖全国各城市的流动人口数据库,极具代表性;选择《2017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作为划分城市等级的依据,是因为该排行榜根据商业资源集聚度、城市枢纽性、城市人口活跃度、生活方式多样性和未来可塑性五大指标对城市打分,含义丰富,排名较为权威科学,克服了现有城市规模代理变量的缺点。因此,基于两大数据库,我们进一步分析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感、生活差异以及不同要素在不同城市中对居留意愿产生的不同的影响。

  三、实证分析

  (一)数据

  我们使用的流动人口数据来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计委)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下面简称监测调查),该数据库覆盖面广,涵盖168000个流动人口样本,包括家庭成员与收支情况、就业情况、流动及居留意愿、健康与公共服务、社会融合五大版块信息,被广泛用于流动人口问题研究,是已知目前最新最全专门针对流动人口的微观调研数据。我们按照《2017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将城市划分为一线、新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五线城市。

  (二)描述性统计

  尽管有不少文献讨论了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问题,肖宝玉等以福厦泉城市群为例研究发现流动人口主观社会融入度总体水平较高,但各维度的协调度较低;融入意愿和融入体验的融入度及其协调度较高,观念习惯和身份认同的融入度及其协调度较低。王茂福则运用南水北调工程湖北省外迁水库移民综合调查数据发现外迁移民的社会融入程度呈现出非平衡特征。从融入维度来看,社会适应和生活生产适应水平较高,而文化适应和经济地位适应程度偏低。现有文献往往选择某一特定地点进行实证分析,样本具有局限性,同时也未考虑生活在不同等级城市下的社会认同感、生活状况会存在很强的异质性。因此,本文进一步在不同等级城市下分析流动人口各项问题。

  1.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社会认同感的差异

  首先,我们考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感在不同等级城市中是否会存在异质性。监测报告为我们提供如下六个问题:您是否同意“我喜欢我现在居住的城市”这一说法、您是否同意“我很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成为其中一员”这一说法、您是否同意“我觉得本地人愿意接受我成为其中一员”这一说法、您是否同意“按照老家的风俗习惯办事对我比较重要”这一说法、您是否同意“我的卫生习惯与本地市民存在较大差别”这一说法、“我觉得我已经是本地人了”这一说法。我们计算了将选项中“基本同意”和“完全同意”合并,计算回答“同意”在样本中的比例,具体结果见表1。

表1  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社会认同感的差异

  前三个问题分别反映了调查者对于目前居住城市的认同感、融入感以及与本地人的社会关系。我们发现,高达90%以上的样本均赞同这一说法,这说明从全国范围看,在日常交往中不存在对流动人口的歧视。然而认同“按照老家的风俗习惯办事对我比较重要”这一说法的比例高达55.20%,并伴随着城市等级的下降而略有上升,此外,认同“我的卫生习惯与本地市民存在较大差别”的比例也存在相同的趋势。我们认为,这种趋势正反映了不同城市市场化改革的程度。市场化改革的本质是从以血缘、地缘为核心的农业文明向以契约合同为核心的工业文明转变的过程,市场化改革越不彻底,农业文明的保留越多。从全国范围来看,55.20%仍认为“按照老家的风俗习惯办事对我比较重要”说明四十余年市场化、城市化改革中的带来了观念转变,但仍有进一步改革的空间,小城市对于老家习俗的认同感高于大城市,反映了小城市改革的滞后,亟须提升小城市的观念变革。最后一个问题是对于“我觉得我已经是本地人”的认同感,尽管93.33%的人群愿意融入本地,但仅有76.08%的样本认为自己已经是本地人,并且城市级别越高,该比例越低。我们认为,是否成为本地人一方面取决于主观上自己对于流入城市的认同感,另一方面还取决于客观上是否取得流入地的户籍。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历史遗留问题,尽管在市场化改革中,不少附着在户籍背后的福利制度不断被剥离,但仍是证明身份的最直接标志,是造成城乡分割最主要原因。近年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但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户籍改革仍举步维艰,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在一线城市认为自己已经是本地人的比例仅61.29%。

  2.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生活状况的差异

  其次,我们考虑流动人口的生活状况在不同等级城市中是否会存在异质性,具体结果见表2。我们首先计算了不同城市下月支出和月收入的比例,总体上的支出收入比为59.12%,收入与支出基本维持平衡;伴随着城市等级的下降,支出收入比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变化,特别是五线城市的支出收入比高于一线城市,这在一定程度上驳斥了一线城市生活成本更高的判断。

表2  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生活状况的差异

  另外,我们还参考了监测报告中提及的如下六个问题:目前在本地您家有没有困难、目前在本地您家有生意不好做的困难吗、目前在本地您家有难以找到稳定工作的困难吗、目前在本地您家有收入太低的困难吗、目前在本地您家有买不起房子的困难吗、目前在本地您家有子女上学问题的困难吗,我们计算了回答“有困难”的比例,具体结果见表2。研究发现:55.43%的人群认为目前在本地生活存在困难,并且该比例随着城市规模的降低而增加,在等级低的城市生活反而困难更大,这似乎与我们的认知不同。那么,剩下几个问题则回答了这一问题,人们普遍认为在小城市中存在生意不好做、难以找到稳定工作、收入太低的困难。这反映了即使小城市生活成本较低,但缺少工作机会进而带来的收入困难导致生活质量仍然偏低,这也是小城市人口流出的最根本原因。此外,对于“目前在本地您家有买不起房子的困难吗”和“目前在本地您家有子女上学问题的困难吗”两个问题中,城市等级越高,困难比例也越高,这反映出在大城市难买房、子女教育难的现状。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一线、二线城市生活的人群的支出收入比最低,对于各个问题回答有困难的比例也偏低。就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或许在新一线、二线城市的生活质量更高。

  3.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差异

  最后,我们考虑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在不同等级城市中是否会存在异质性,具体结果见表3。我们重点关注问卷中“如果符合本地的落户条件,是否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这一问题。从全国范围看,仅有一半的群体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分样本中,在一线生活的样本中有82.56%的人群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地,二线至五线城市的比例骤降至40%以下。这主要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户籍改革不断剥离其背后的福利制度,特别是2014年后取消了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已基本不存在在哪生活就需要在哪落户的限制;二是尽管取消了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但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户籍制度依旧难以撼动,有82.56%的人群愿意在一线城市落户,充分展现了一线城市户籍对人们的吸引力,大城市的户籍改革依旧任重而道远。此外,我们还考察了“是否打算继续留在本地”这一问题,有97.11%的人群愿意继续留在本地,但只有48.41%的人群愿意在本地定居,其中在一线城市定居的比例最高。

表3  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差异

  (三)回归分析

  在之前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在不同等级城市下流动人口具有不同的社会认同感、生活状况以及居留意愿。“十四五”规划指出,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群,分类引导大中小城市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不同城市等级下哪些因素会影响到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如此才能有效给予不同人群的政策激励,引导城市良好发展。

  1.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设定

  由于问卷中“是否打算继续留在本地”这一变量变异性很小且难以在回归中处理在本地居住的时间,较短的居留时间也无法真实地反映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因此本文选择“如果符合本地的落户条件,是否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作为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上半叶,最初旨在将农民与土地捆绑,维护原有社会秩序,后逐渐成为社会资源、利益再分配的重要依据,特别在计划经济时代,户籍制度背后更是捆绑了包括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供给、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养老、劳保等在内的社会高福利制度。尽管市场化改革在不断剥离户籍制度背后的福利体系,但目前仍存在异地高考难、非本地户籍无法办理按揭购房、异地社会保险难以报销续缴的困难,户籍制度仍然制约着流动人口的方方面面,因此,若想在一地长久居住,获得本地的户口才是长久之计,据此我们认为“是否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可以度量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

  在文献综述部分,我们发现学者往往从个体特征、家庭特征、经济因素、公共服务、市场环境等角度进行分析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其中通过对城市划分等级基本可以控制住公共服务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因此我们重点分析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经济因素。个体特征主要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是否是党员或团员、户籍地老家特征,有研究发现年龄越大、受教育水平越低,其居留意愿越低,拥有政治身份也会对国家政策更加敏感,此外,由于我国流动人口有超过一半的都是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是这部分人员最重要的牵绊,因此我们使用户籍地老家是否有承包地、宅基地作为户籍地老家特征的代理变量;家庭特征主要包括是否处于婚姻状态,处于婚姻状态的样本对于居留的态度可能更为谨慎;经济因素包括家庭月平均收入(对数)、是否购买医疗保险,一般来说收入越高保障越全居留意愿会更高;由于我们已经按照居住地城市等级将样本分类,因此不再控制与城市经济发展的相关变量。具体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4(表四仅汇报各变量的均值和观测值)。

表4  回归变量描述性统计

2.基准回归分析

  由于被解释变量“如果符合本地的落户条件,是否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是一个二元虚拟变量,因此本文采取logit回归模型,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其中第1、3、5、7、9、11列汇报了估计系数,第2、4、6、8、10、12列是相应变量的边际效应。

表5  基准回归结果

  我们需要关注如下几个变量。首先,受教育年限在一线、新一线、二线城市样本中都体现出显著为正,说明受教育年限越高越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越愿意在居住地定居,而在三、四线城市样本中则不显著,在五线城市样本中则显著为负,受教育程度越高则越不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越不愿意在居住地定居。这反映了接受越高教育的人力资本更愿意定居在二线以上城市,三、四、五线的小城市如果需要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需要考虑推出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这样才能促使高素质劳动力留在本地。其次,家庭月收入同样反映了相同的问题,在一线城市中显著为正,三、四、五线城市中显著为负,小城市中获得高收入并不能促使这些人留在本地,反而是他们流出城市的推力,因此,结合受教育年限这一变量,小城市不能仅局限于工资等福利制度吸引人才,更要加强城市的公共服务建设,如此才能吸引流动人口留在本地。最后,是否有承包地、宅基地这两个变量在一线城市样本中不显著,在其他城市中显著为负,说明在非最高等级城市中,土地仍是农业户籍人员重要的牵绊,相比于没有承包地的人群,有承包地的更不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越愿意在居住地定居,而在一线城市中则不存在这种情况。我们认为是由于一线城市的户籍价值超过土地的价值,人们愿意选择一线城市户籍而非老家的土地。

  3.稳健性检验

  为进一步说明我们的结论是稳健的,我们将被解释变量更换为“您是否同意‘我觉得我已经是本地人了’这一说法”,这一变量反映了流动人口对于流入地的心理认同,可以认为心理认同越高,居留意愿越高,回归结果见表6所示,其中第1、3、5、7、9、11列汇报了估计系数,第2、4、6、8、10、12列是相应变量的边际效应。我们发现稳健性回归结果与主回归结果基本一致,我们的结论是稳健的。

表6  稳健性检验

4.异质性分析

  有研究发现,不同年龄段的流动人口在行为决策上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我们按照学术界的常规做法,以1980年为界,将1980年前出生的流动人口称为老一代,将1980年后出生的流动人口成为新一代,以此来分析新老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影响因素。由于根据年龄进行分样本检验,因此在回归中去掉“年龄”这一变量,回归结果见表7所示(表7仅汇报各变量的回归系数)。我们发现,在不同等级城市中的新老流动人口存在显著差异。以受教育年限为例,对于居住在一线、新一线、二线的老一代流动人口,受教育年限越高居留意愿也越高,居住在三线、四线、五线的老一代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与居留意愿无关或者显著负相关;而居住在不同等级城市中的新一代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与居留意愿基本无关,只在第6列回归中显示出正相关关系。我们认为,新一代流动人口至少完整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在新一代流动人口中的受教育年限的方差会明显小于老一代流动人口,这可能削弱了新一代流动人口中受教育程度的作用。以收入为例,居住在不同等级的老一代流动人口,收入越高其居留意愿越低,相反,居住在一线、二线的新一代流动人口,收入会提升其居留意愿,负向关系只出现在三线、四线、五线城市,我们认为老一代流动人口仍存在大城市打工,回家乡养老的倾向,因此在大城市的工资越高越愿意储蓄以回乡养老。

表7  异质性检验

  四、结论及政策性建议

  本文使用更加细致的指标丰富了不同城市规模下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感和居留意愿的研究,对于提升人口城市化质量,促使流动人口定居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研究发现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关于社会认同感,高达90%的样本对于目前居住城市有极高的认同感,能够积极融入城市生活,但是却只有76.08%的样本认为自己已经是本地人,并且城市级别越高,该比例越低;此外有48%以上的样本认为按照老家的风俗习惯办事更加重要,并且现居住城市级别越低,更加认同老家的风俗习惯。我们认为应加快小城市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其次,关于生活差异,我们发现总体上流动人口的支出收入比为59.12%,收入与支出基本维持平衡;伴随着城市等级的下降,支出收入比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变化;55.43%的人群认为目前在本地生活存在困难,普遍认为在小城市中存在生意不好做、难以找到稳定工作、收入太低的困难;此外,对于目前在本地“您家有买不起房子的困难吗”和“目前在本地您家有子女上学问题的困难吗”两个问题中,城市等级越高,困难比例也越高。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一线、二线城市生活的人群的支出收入比最低,对于各个问题回答“有困难”的比例也偏低。就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或许在新一线、二线城市的生活质量更高。

  再次,关于居留意愿,我们发现在一线生活的流动人口中有82.56%的人群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地,但是二线至五线城市的比例骤降至40%以下,此外,我们还考察了“是否打算继续留在本地”这一问题,有97.11%的人群愿意继续留在本地,但只有48.41%的人群愿意在本地定居,其中在一线城市定居的比例最高。

  最后,我们选择不同要素对居留意愿进行实证回归。第一,受教育程度和收入在大城市能够提高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但是在小城市中起到的是抑制作用。这反映了接受越高教育、收入越高的人力资本更愿意定居在二线以上城市,三、四、五线的小城市如果需要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不能仅局限于使用工资等福利制度吸引人才,更要考虑工资外的激励政策,诸如加强城市的公共服务建设等政策,这样才能促使高素质劳动力留在本地。第二,是否有承包地、宅基地这两个变量在一线城市样本中不显著,在其他城市中显著为负,说明在非最高等级城市中,土地仍是农业户籍人员重要的牵绊,各级政府应妥善解决农业户籍流动人口的土地问题,既保护流动人口的正当权益,又不至于土地闲置造成资源浪费。第三,不同等级城市下新老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影响存在显著差异,老一代流动人口更看重人力资本的积累,新一代流动人口则更关注收入的高低,政府应关注新老流动人口在不同等级中的差异,如何进一步提升其居留意愿将是本文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断裂与更替:普及时期村规民约的法治化
下一篇:居住安排、居住条件与农村老人主观幸福感

期刊简介

主办单位:兰州市社会科学院
刊期:月刊
主编:曾月梅
副主编:王望
编辑部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75号
通讯(投稿)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邮局《兰州学刊》信箱
电话:8801976
邮编:730030
Email信箱:LZXK@chinajournal.net.cn
Email信箱:LZXK@vip.163.com

最新公告
×
近期有作者来电反映, 有人借我刊名义从事征稿活动并非法收取审稿及版面费用, 扰乱了杂志社正常的工作秩序, 影响了《兰州学刊》杂志社的声誉。《兰州学刊》杂志社在此郑重声明:本刊从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签订组稿合作协议,凡以冒用我刊名义征稿的中介机构均未获得我刊的任何许可,其工作人员均非我刊的工作人员,与之相关的经济与法律关系...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