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共产党诞辰百年来,始终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历经四次跨越,成功走出一条经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减贫道路,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减贫经验。主要包括:坚持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扶贫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并受人民检验;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与时俱进改进扶贫理念与扶贫方式。时值建党百年之际,及时回顾中国特色扶贫的历程并总结经验,不仅对我国今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理论证明和经验指导,还为世界人民反贫减贫贡献出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关键词:中国经验;中国共产党;诞辰百年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21)08-0005-12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时期的全面赤贫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间历时百年。百年间,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中国累计7.5亿人摆脱贫困,对世界减贫贡献率超过70%,创造出经济发展与贫困治理的“中国奇迹”,为人类减贫事业提供了成功范例。中国走出一条经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特色减贫之路,完成了一个足以让国际社会惊叹的伟大实践,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在中国共产党诞辰百年之际,回顾我国扶贫工作的历史实践并总结经验,不仅对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开展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治理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还能为全球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提供有益借鉴。
一、中国特色减贫的历史回顾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减贫行动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着手推进的一项伟大事业。在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对贫困治理的认识历经四次跨越,成功走出一条经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中国特色减贫道路。
(一)第一次跨越:民主革命点亮中国反贫的星星之火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诞生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当时,占中国人口最大基数的农民普遍生活在赤贫状态,农村土地的封建制度让农民成为地主阶级的工具与附属,他们没有经济自由、人身自由、民主自由,是一个被压迫被遗弃的阶级。据1918年国际救灾委员会估计,中国东部地区50%左右、西部地区80%左右的人口生活水平远在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以下,处于极度贫困状态。国民党政府代表资产阶级和大地主阶级的利益,没有很好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直接导致农民阶级的反抗。反观,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初就关注农民贫困问题,在1921年《共产党》月刊第六号刊发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宣言》中,就提出要关注劳动人民的贫困问题。随后,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革命运动也是在践行这一“初心使命”下开展的,最为著名的是数次土地革命。在1927—1937年的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张通过没收方式,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1927年8月的《最近农民斗争的决议案》、1929年4月的《兴国土地法》、1928年颁布的《土地问题决议案》等;在1937—1945年的全面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仍旧不忘贫困农民,在面临亡国亡种之际采用灵活的土地政策,争取一切抗日力量,正确处理好贫富农关系,如1938年2月,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1942年出台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等;在1945—1949年的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重新认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开展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运动,出台了《五四指示》《目前我们的任务》《中国土地法大纲》等,实现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除了解决贫困农民的命根子问题,还围绕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开展一系列工作,如成立社会保障局、农民互济会等。
(二)第二次跨越:新中国成立拉开中国扶贫减贫大幕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生凋敝,百废俱兴,灾害频发,将近九成的中国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民生活普遍处于绝对贫困状态。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状态,毛泽东指出:“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才能使绝大多数农民摆脱贫困。为此,我国从社会主义制度层面探索贫困治理之道。首先,通过土地革命消灭剥削和阶级差异,使农民获得赖以生存的土地,掌握社会生产资料,从封建枷锁中解放出来,为解决贫困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其次,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党和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社,并探索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以集体的力量抵御贫困,有效缓解当时农村生产生活资料短缺的困境。同时,党和政府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向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入手,提高我国农业的抗灾能力,推动农业生产的稳定与发展,为之后的农村改革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这一时期,国家针对贫困人口展开社会救济。从1950年到1977年,我国财政累计投入127.73亿元用于社会救济,通过发放救济款、救济粮,帮助城市失业人口与农村灾民难民渡过生存危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中国的粮食产量由1949年的2263.6亿万斤增加到改革开放前期的6000亿万斤,人均粮食占有量突破300公斤,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鉴于社会生产力总体落后的客观现实,这一阶段我国对贫困的认识具有局限性,扶贫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
(三)第三次跨越:改革开放使中国减贫进程加速推进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改革开放释放出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活力,成为中国扶贫开发的一大突破口,我国扶贫能力随着财政收入的迅速增长而不断增强。农民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获得了土地经营权,发展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极大提高。国家还通过改革农产品交易制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调整统购统销政策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生产性收入,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扶贫理念发生转变。贫困作为事关民生福祉的关键性问题从农村发展话语中脱嵌出来,成为一项独立的治理任务由专门的扶贫机构来负责,开放式扶贫逐渐成为农村扶贫工作的基本方针。1986年,我国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共划分18个“老、少、边、穷”贫困地区,并细分多个国定贫困县作为瞄准单位,开始实施有计划、有组织的较为系统的扶贫工作。1994年,国务院召开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出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明确到2000年底中国扶贫工作的目标与要求。与此同时,国家增加贫困县数量,大规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启动东西协作扶贫,并将省一级作为考核点位,加强对扶贫开发的监测。进入21世纪后,为进一步巩固温饱成果,我国发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确定14.8万个重点贫困村,将瞄准对象由贫困县转向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模式。从2004年开始,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问题,足以彰显中国共产党消灭贫困、改善民生的恒心与毅力。2012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至9899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2%,减贫成效显著,但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扶贫工作仍然存在瞄准机制针对性不强、政府协调能力较弱等问题。
(四)第四次跨越:十八大后中国减贫迈入历史新阶段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贫困治理,并将其作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进行统筹谋划。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概念。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正式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扶贫开发的基本方略,以解决“四个问题”为着力点。第一,瞄准“扶持谁”的问题,精准扶贫政策将帮扶的焦点下沉到具体的贫困户,建立起直接对接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制度,全国范围内完善了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旨在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第二,紧紧围绕“谁来扶”明确了扶贫工作的责任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到人,有效解决了实践操作中责任空白和管理交叉重复的现象;第三,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从发挥市场体制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环境解决生存制约、进行生态补偿助力脱贫攻坚、推进教育扶贫消除贫困代际传递、加强社会保障关爱特殊群体等方面优化帮扶措施,逐村逐户定制帮扶计划,加强了扶贫资源在上下传递过程中的衔接;第四,为走好脱贫攻坚的后半程,党中央确立了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并健全了精准扶贫退出跟踪监测机制,对脱贫户设置2—3年的观察期,以确保脱贫户稳定脱贫。
从精准扶贫到脱贫攻坚、从由易到难到啃硬骨头,精准扶贫政策坚持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及结果导向三者有机结合,提高了扶贫工作的指向性与针对性。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晒出中国优异的扶贫成绩单: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我国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同时向世界庄严宣告:“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至此,困扰中华民族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中国特色减贫的经验总结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扶贫历程,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贫困治理,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对扶贫工作进行积极探索,采取了许多具有原创性的举措,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一)首要逻辑:坚持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回顾历史,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反贫减贫的历史。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脱贫攻坚的根本保障,也是中华民族消除绝对贫困的首要经验。
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首先源于中国共产党对于“我是谁”的清醒认知,更源自“我从哪里来”的精确定位。“中国共产党人从党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为天下劳苦人民谋幸福的目标”,并将对贫困人口的高度关注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全过程。早在建党初期,毛泽东就对中国为什么存在贫困,如何消除贫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长期探索,并致力于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改善中国人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悲惨境遇,“使中国大多数穷苦人民得享有经济幸福”。邓小平在讲话中多次强调,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社会主义制度,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此“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状态,大大发展生产力”,激励中华儿女顽强拼搏,奋力向前“建设共产主义的幸福生活”。习近平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既定目标来谋划扶贫工作,多次强调了扶贫开发的重要意义:“扶贫开发是中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要以更大的决心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发起总攻,“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没有一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一样几十年如一日地致力于改善民生,也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一样举全国之力消除贫困。党的坚强领导确保了我国在扶贫战略上的一致性与连续性,保证了中国特色减贫的正确方向。
党在扶贫工作中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制度体系。第一,构建了党委领导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党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上阵督战,集中精力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从中央到地方的主要负责同志逐级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形成了由党中央统一领导,“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紧抓扶贫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第二,建立了科学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进入新时代,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累计颁布230多个政策文件,各省市地区也相继出台脱贫攻坚系列文件,构建从中央到地方的“1+N”政策体系,清晰地勾勒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第三,强化了多元的脱贫攻坚动员体系。为如期完成脱贫目标,党集中精锐力量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调配农业、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人才到基层进行精准帮扶,调集财政、交通、水利等部门协作,形成了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生动局面;第四,健全了严谨的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体系。2016年,中央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确立了年度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制度,并开展第三方评估,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紧扣脱贫目标,切实履职尽责起到了督促作用。
中国共产党始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等党建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党中央着力整顿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过硬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力。针对扶贫治理体系中村级党组织普遍薄弱的现状,党中央向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队。823个贫困县党政正职坚守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4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被建设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打通了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公里”,强化了党组织的执行力与攻坚战斗力。各地结合农村具体实际,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将农村的各种经济组织发展同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党建+”模式,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同时,培育“头雁”,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由党员带头学习创业致富技能,带头发展致富产业,开创“以党建促脱贫,以脱贫促党建”的良性互动局面。
(二)核心理念:坚持扶贫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并接受人民检验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之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治国理政的中心议题,并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中国减贫实践中,致力于帮助每一位贫困人口迈出贫困的门槛,走向致富小康路。
坚持扶贫为了人民。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也是脱贫攻坚的基本立场。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整体的利益,涵盖了所有地区、所有阶层的根本利益。作为弱势群体,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及特殊贫困群体的利益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秉承着“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坚定信念,为兑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从衣食住行教医等现实问题着手,系统安排,战略部署,创新扶贫模式方法,强化生活保障安全网,着力解决贫困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不仅局限于物质层面,对民主、法治、安全以及生态等高质量生活的追求更加明显。我国将“六个精准”作为扶贫工作的基本方略,以“五个一批”作为主要帮扶途径,在稳定实现贫困群体基本物质生活“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坚决打破影响贫困人口共享经济繁荣成果的机制性梗阻与利益性藩篱,不断提升整体生活水平,使其获得更多更实在的幸福感与安全感。
坚持扶贫依靠人民。人民群众汇聚而成的磅礴伟力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贫困地区的发展靠什么?千条万条,最根本的只有两条:一是党的领导;二是人民群众的力量。”脱贫攻坚从来不是靠单打独斗、小打小闹就可以完成的事业。作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壮举,打赢脱贫攻坚战最可靠、最持久、最根本的动力在于人民,广泛动员包括贫困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与贫困做斗争,是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鲜明经验之一。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是稳定脱贫而不返贫的不竭动力。党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扶贫工作的帮扶方式,不再简单地给钱给物,而是高度重视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既授之以鱼,讲外部扶贫,因地制宜地扶持当地特色产业,改善贫困地区的整体生活生产环境;更授之以渔,讲内源扶贫,对贫困地区的群众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发展经济的可行能力,帮助他们克服“等靠要”的懒怠思想,激发他们依靠双手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脱贫成效的可持续性。
坚持扶贫成效由人民检验。人民的满意程度是衡量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尺度。脱贫攻坚是我们亟须答好的时代之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人民来评判我们的工作”,将人民作为评价中国共产党工作成效的阅卷人。为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八年来,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80余次国内考察中70多次涉及扶贫,走遍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带头深入贫困地区,上门走访贫困户,进行调查研究,倾听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并依据调研内容进行决策部署。“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扶贫效果到底好不好,由人民群众说了算。自2020年7月起,我国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精准到村、到户、到人。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显示:2020年国家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较2013年(6079元)已翻一倍,达到12588元,年均增长11.6%。中西部22省(区、市)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在生活饮用水水量和水质方面也达到当地安全标准。17万个国家贫困县所辖的行政村基本实现通电全覆盖,通信信号覆盖率已达99.9%,贫困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8%。口袋鼓起来、脸上乐起来、精神富起来、生活旺起来,贫困群体的生活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改变。
(三)根本保证: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面对贫困难题,在聚焦党和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过程中,我国也不断地强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市场、社会协同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归根到底是“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形成脱贫攻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创造的壮举。
我国积极推动跨区域结对帮扶、跨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各个地区、行业、部门的共同协助,为集中主要精力打胜仗创造出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区域省际合作上,国家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不断推动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以先富帮后富补足西部地区发展短板,实现跨越式发展。8年来,东部省市共向扶贫协作地区投入财政援助和社会帮扶资金1005亿多元,东部地区企业赴扶贫协作地区累计投资1万多亿元,有效地缩短了东西部经济社会差距。在地方扶贫协作中,国家开展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坚持将各定点扶贫单位的特色优势同帮扶地区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机制,充分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贫困地区特别是基层流动。在精准扶贫部门协作中,各部门打破封闭状态,积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协同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以消费扶贫为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广泛动员包括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文化旅游部等党政机关,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群团组织,共28个部门和单位参与制定《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并联合开展30项具体行动,共同打通农副产品在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制约瓶颈,为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凝聚起强大合力。
我国始终坚持全国一盘棋,对扶贫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脱贫攻坚战中去。在资金投入上,8年来,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7100多亿元,并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政策倾斜上,国家为贫困县专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充分挖掘土地的脱贫潜力;启动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对贫困人口继续执行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在人才帮扶上,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工作,担任第一书记和村干部,贫困行政村驻村工作队覆盖率达到100%。我国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群体的基本民生需要,竭尽所能地让广大困难群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扶贫开发事业中摆脱贫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脱贫攻坚生动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向世界呈现出中国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壮丽画卷。
(四)必要途径:与时俱进改进扶贫理念与扶贫方式
扶贫到脱贫是一个长期动态的发展过程,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贫困认识贫困,是解决中国贫困问题的正确方法。党和政府根据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与贫困特点,对扶贫的目标、对象及模式、方法等进行调整、升级,来满足扶贫工作的时代需求。
优化贫困治理目标,调整贫困标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扶贫大致经历了保障生存救济式扶贫、农业体制改革推动扶贫、国务院扶贫办及其领导下的有组织开发式扶贫、“八七”扶贫攻坚、综合扶贫开发及精准扶贫六个阶段,贫困治理目标也不断优化。新中国成立后,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人口都在生存线边缘徘徊,贫困治理的首要目标是保生存。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改革成为推动贫困治理的主要动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集中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成为这一时期我国扶贫的主要目标。进入21世纪后,贫困的表现不再局限于收入与消费层面,多维贫困逐渐凸显。我国对新形势下贫困治理的目标进行优化升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不仅提出要继续巩固温饱成果,还要改变贫困地区经济文化的落后状态,推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党和政府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扶贫工作中。《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改善生态环境纳入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同时明确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开发总目标。十八大后,党和政府聚焦于满足贫困群体多层次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更加重视贫困地区的全面发展,着力探索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我国的贫困治理已实现了由单一的经济增长,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多元协调的转型升级。
不断精确扶贫对象,锁定瞄准单位。我国的扶贫瞄准单位在70多年中进行了多次调整,从最初依赖经济增长的“涓滴效应”,没有确定具体的扶贫目标人群,向贫困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层层细化,实现了扶贫对象由体到面、由面到块、由块到点的精确。进入新时代,在个体性贫困已经取代整体性、区域性贫困的背景下,我国又对扶贫瞄准机制做出适时调整,创造性地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贫困治理方略,确立了合理的贫困户识别指标体系。经过逐村逐户排查,因地因人制定扶贫政策,有效地解决了我国扶贫工作中长期存在的致贫原因不明、贫困人口数量不清、扶贫项目安排不当、扶贫资源大水漫灌等问题,提高了帮扶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了我国贫困人口的高质量脱贫。针对贫困人口的个体性差异,我国又摸索试验出多种精准扶贫政策工具,现已创建包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生态扶贫等在内的多领域立体化扶贫政策网,打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建档立卡以来,98.9%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过产业帮扶政策,99.6%享受过健康帮扶政策,111.3万户享受过生态扶贫政策,“精准滴灌”极大地提升了扶贫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创新扶贫模式,改进治贫手段。在长期的扶贫实践中,我国的扶贫模式经历了由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再到开发式扶贫与社会兜底保障有效衔接双向并举的转变。新中国成立初期,为解决“吃饭”这个最大的民生问题,中央就扶贫工作进行决策部署,由政府统一进行粮食调拨、食物救济,通过临时性的“救急”解群众于危难之间,为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提供了保障,救济式扶贫也作为一个重要的扶贫模式延续至今。不可忽视,单纯的“输血式”救济式扶贫只能暂时地缓解贫困,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贫困的发生。改革开放后,我国在扶贫工作中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加大政策、财政支持力度,引导贫困地区的群众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增强其自主“造血”能力。十八大后,我国进一步实施以扶贫开发为主,社会保障为辅的双轮驱动式扶贫模式。更注重组织贫困人口参与到扶贫项目与经济发展中,从“内源动力”上解决贫困问题。同时,通过社会兜底保障使那些没有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不具备经济竞争能力的贫困人口得到国家财政支持,从“外部帮扶”上保障他们生存与发展的权益。我国的贫困治理模式逐渐向科学化、专业化的方向迈进。
三、中国特色减贫经验对治理相对贫困的启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不意味着贫困现象在中国的消失,也不意味着扶贫事业的终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扶贫工作仍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任务之一。消除绝对贫困与消除相对贫困是中国贫困治理前后递进的两个阶段,在治理绝对贫困中形成的中国特色减贫经验将为今后我国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有益借鉴。
(一)继续发挥政治优势与制度优势
中国减贫奇迹深刻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卓越的领导力与执行力,也向世界充分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与优越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的贫困问题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多维贫困、流动性贫困转移,这意味着相对贫困治理的任务更加艰辛,持续的时间更长。进入扶贫新阶段,必须继续发挥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的优势,坚持党在扶贫工作中总揽全局、举旗定向,对贫困治理进行顶层设计,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政治与组织保障;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广泛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相对贫困宣战,集中调动资金、资源投入相对贫困治理的主战场,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机制优势,培育一大批听党指挥、一心为民的干部,为相对贫困治理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中国能够取得世界历史上的巨大减贫成就,其主要根源在于中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这些先进型的生产关系将有效推动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为中国农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夯实经济基础。
(二)秉承人民至上的核心价值理念
让中国人民过上好日子,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接力去完成的奋斗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反贫减贫的逻辑起点。进入贫困治理的新阶段,仍然要秉承人民至上的核心价值理念。相对贫困治理的目标应从解决贫困群体“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生活需要转移到满足低收入群体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来。与物质层面的绝对性贫困相比,思想文化、思维认知、意志动力等无形的精神贫困更为突出,进一步形塑贫困群体的“精神品格”应成为相对贫困治理的重点。除此之外,影响相对贫困的因素不仅局限于经济,还更多地体现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我国的扶贫工作应突出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生活环境治理等集体福利方面的支持,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保障贫困群体真实享有同城市居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促进全体中国人民共享新时代中国发展成果。展望当前我国提出的“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其重要立足点既有国际形势需要,但更重要的是将发展重心放在国内经济建设,逐步改善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发展需要,围绕这些人群的“需求”并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供给”,这是未来一个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践行“人民至上”核心价值理念的体现。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多方共同参与
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相对贫困问题存在的根源。相对贫困治理涉及经济、政治、民生等诸多领域,工作任务重、难度系数高,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更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在充分发挥既有扶贫体系的制度优势的前提下,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构建更大的扶贫格局。坚持党对扶贫工作的全面领导,在纵向上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分工体系,确保扶贫政策宣传到位、扶贫资金对接精准、扶贫项目有效展开。在横向上,继续动员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参与扶贫开发,鼓励青年学生、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发挥带动作用,为多元主体参与扶贫创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甚至还可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共同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扶贫事业,对于这些非公企业进行积极引导,对于一些扶贫投入大、取得效果好的非公企业,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在税收等政策给予优惠。过去,在中国脱贫攻坚的爬坡阶段,一些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贡献出一份力量,这类企业我们应该表彰和支持他们发展,充分发挥他们的扶贫智慧和力量。因此,在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发展阶段中,我们依旧需要通过纵向的行政力量整合与横向的社会力量整合,将相对贫困治理的任务进行分解,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相对贫困治理的机制方法
我国在扶贫开发中探索出的体制机制与模式方法经过不断革新,已经十分系统完善,为今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尽管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具有诸多共性,但二者在内涵、特点上仍有明显区别。为此,要在现有治理体系的基础上做好经验传递,并结合相对贫困的特点,创新相对贫困治理的机制方法。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对贫困的识别机制。我国贫困人口结构已然发生,大部分现行标准下脱贫的贫困群体,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贫困人口及城市低收入高杠杆率家庭等都属于相对贫困群体范畴。应充分进行实地调研,根据地区实际发展状况,制定差异化的相对贫困认定标准,更新适用于相对贫困的识别体系。其次,要创新相对贫困治理的政策手段。对现有减贫政策体系中可适用于相对贫困治理的政策工具进行功能延伸,构建常态化的扶贫机制。继续出台可以包容多种贫困类型的普惠减贫政策,着力填补现有政策手段未能覆盖相对贫困的空白领域。
四、结语
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反贫困历程,“目标始终如一”“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出发点。从1921年的襁褓之始,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在不同的革命阶段始终心系农民、服务农民,取得了土地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之初,尽管物质极为匮乏、百业待兴,但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探索集体化运动,旨在推动农村地区的快速脱贫;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华夏大地,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富国大业,也是在这一时期,中国的扶贫事业步入正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更是将中国反贫困事业推向历史的高峰,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并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中国共产党实现了自己的庄重承诺:带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我们期待,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历史征程中,我们一定能够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实现城乡的均等化发展,让每一位中国人民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来的“共同富裕”,也为人类文明史上贡献出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