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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养老中的老问题、新形式与对策研究
2022-12-06   来源:任 洁 王德文   

  老龄化作为全球范围内难以逆转的重大挑战,必然伴随着养老照护需求的加剧,尤其是高龄、失能及半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问题。我国自2000年左右正式迈入老龄化国家,截至2019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老人达到1.76亿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2.6%。从世界范围看,居家养老已然成为主要的养老方式,但如何提高护理效率,解决有限的护理资源与扩张的护理需求之间的矛盾一直成为老龄化国家的紧迫议题。已有研究表明技术进步有助于克服这一难题,帮助老年人尤其是独居老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并有效减轻照护者的负担。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伴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技术服务老龄化的主题日益得到重视,第20届世界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大会的主题即是探讨“数字老龄化”( Digital Ageing)以及老年科技(Gerontechnology)。这一趋势也反映在我国的公共政策上,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养老产业融合,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相继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出台,意味着智慧养老已成为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新方向。

  目前,我国智慧养老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为全面了解其智慧养老服务的现状与问题,本文首先对我国“智慧养老”的热点主题和前沿问题进行梳理,界定智慧养老研究中的热点主题,背后的逻辑在于通过对学术研究的扫描,从而精确定位当前智慧养老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国内智慧养老实践现状的分析,借鉴发达国家智慧养老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碎片化与智能科技成为智慧养老研究的热点主题

  主要借助文献计量法来更好地把握我国智慧养老的研究热点,考虑到“智慧养老”在不同研究中的表述或有不同,为达到全面扫描的目的,本部分设计如下:由于直接以“智慧养老”为主题搜索的高质量文献数量有限,至2020年9月检索到仅有79篇CSSCI,遗漏了大量与智慧养老相关文献,故将主题设为“养老服务”,尽量避免出现大范围的遗漏问题,本研究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知网( CNKI) 的全文数据库,为保证原始数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在中国知网中选择高级检索,鉴于2015年国家明确提出智慧养老目标,时间跨度设为2015—2020年,主题:养老服务,期刊来源:CSSCI,设定检索条件为期刊检索,共检索出文献1333篇有效文献( 检索日期为2020 年9 月20 日)。分析工具采用CiteSpace 5.7 R2,该软件是由美国华人学者陈超美( Chaomei Chen) 博士开发,应用于科学和技术领域,通过直观的知识图谱,识别并展现该领域的热点关键词、研究进展和前沿方向。

  (一)智慧养老相关研究的时区图与突现词分析

  为了考察养老研究主题变迁的趋势,在关键词图谱的基础上利用TimezoneView 功能绘制热点时区知识图谱(图1)。该图以关键词出现年份为标记点,已出现频率为累积量,能够较好地反映我国智慧养老研究发展的主题变迁与演化。根据时区图,自2015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研究的热点主题出现了明显的变化,2015年关注点密集体现在关注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情况,2017年“大数据”“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逐渐显现构成了新的热点,到了2018年以后,“人工智能”又成为新的热点,随后“资源整合”进入热点。通过对不同时期的突现词进行分析(图2),发现自2018年以来,“智慧养老系统”“智慧养老服务”“智慧社区”“物联网”等成为最新前沿研究。

图1   养老服务关键词时区图谱

图2   智慧养老研究突现词汇图

  (二)智慧养老研究的关键词聚类分析

  这主要通过对文章关键词分析得出,作为文章核心内容的概括提炼,某个关键词出现的频率高低往往代表该领域当期的研究热度的高低。借助CiteSpace对“养老服务”主题下的关键词进行聚类分析,并生成关键词聚类知识图谱( 图3),聚类模块Q值为0.73,显示聚类结果可信。分析得到养老服务、需求、医养结合、公共服务等17类聚类族群,集中反映了近六年来研究文献主要围绕这些关键词群组展开。由图可见,我国养老服务研究领域中智慧养老已成为其中的热点主题之一。为更清楚地了解该节点所包含的内容,在关键词聚类知识图谱基础上,在“Cluster”菜单栏中选择“Summarization of Clusters”,得到关键词共现网络聚类表,其中智慧养老聚类下,包括“碎片化运作”“服务感受”“大数据技术”“整体性治理”等标识词。

  综合以上对养老服务的关键词、时区图以及突现词分析,不难发现,智慧养老研究逐渐成为养老服务研究的热点主题,在此类别下,一系列重点热词,构成了智慧养老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两大研究方向,如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构成了智慧养老研究下的技术子主题,另一方面,碎片化、整体治理、服务感受等研究构成了其管理子主题。进一步地,近两年关于技术和管理上的资源整合研究日益得到重视。

图3   养老服务主题下的关键词聚类图谱

  二、智慧养老服务中的老问题与新呈现

  以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辅助设备等技术为支撑的智慧养老为解决养老困境,优化我国养老资源配置提供了新的思路。理想的情况是智慧养老通过对老年人健康以及居住环境等相关数据的整合,打破家庭、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之间的藩篱,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与此同时,借助智能医疗、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有效识别并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然而,文献计量分析发现,整合程度较低、养老服务供需偏差仍是智慧养老服务亟待破解的难题。智慧养老尚未解决传统养老服务下的碎片化、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问题,只是表现为新的表现形式,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新的碎片化,甚至拉大了养老服务供需鸿沟,主要表现如下。

  (一)服务标准滞后的老问题带来智慧养老无统一行业标准

  目前,智慧养老相关的标准规范建设总体上落后于各地智慧养老服务的实践探索,在中央层面,尚未形成系统性的智慧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也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地方层面,有个别地区开始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标准,浙江绍兴市走在前列,制定并发布了《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基本规范》等七个地方标准。然而,地方政策大多为鼓励性政策、参考性意见,缺乏实际准则,难以发挥具体的指导作用。

  以绍兴为例,其发布的规范文件从内容上看多以定性语言为主,缺乏定量指标和操作说明,难以实现量化评估,致使其操作带有较大的随意性,科学性不足,对规范养老服务的指导性有限。行业标准的缺失,使得终端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严重影响服务效果,势必引发多种问题。调查发现由于智能终端设备的数据收集整理功能有限,常常出现数据错乱情况,比如子女通过关注智慧APP 了解父母的健康指数,有时收到的健康预警信息却是他人父母的,或者部分信息是自己父母的,部分信息又是其他老人的。此外,由于技术标准的不统一,给不同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数据分析乃至相互对接带来了困难,这对将来搭建统一的市级、乃至省级平台构成技术障碍。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智能终端设备缺乏良好的隐私控制功能,极易造成老年用户的个人信息等隐私的泄露。

  (二)基本服务对象定位不清的老问题造成智慧养老服务人群界定模煳

  面对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我国养老服务对象包括庞大的低收入人群,针对这部分群体,需要更多地考虑养老服务的公益性。基本养老服务应当被看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政策,是指政府针对那些依靠自身无法获得养老服务、必须求助政府的老年人及其家庭,通过公共的财政投入、设施建设、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和实践活动,向他们提供基本的养老咨询、照料、康复和精神健康等服务。

  实际中,关于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资格认定一直存在标准含煳不清的问题,梳理中央政府出台的涉及养老服务重要政策文件,无论是2006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还是在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都缺乏对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资质和标准的清晰界定。2019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中,只提出要“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考虑失能、失智、残疾等状况,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依然没有对服务对象提出具体的界定标准。这使得智慧养老服务在各地试点过程中出现覆盖人群窄小、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标准认定不统一问题。如上海市规定服务对象是经第三方评估,有照料需求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南京市认定为五类人群,分别是“三无”“五保”;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和百岁老人,至于其他老人如何自行购买和给予补贴,规定并没有涉及或较为模煳。

  (三)养老服务部门分割的老问题导致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搭建缺乏统筹

  在智慧养老服务的供给链中,信息平台无疑处于核心地位,起到联结养老服务生产企业和老年人群体的关键作用。信息平台收集的数据包括老年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健康数据、养老服务企业信息及服务内容、养老服务监管政策与制度、监管结果与反馈信息等内容,这些信息不止打破家庭、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医院之间的物理间隔,更需要在地区间能够流动共享。目前,国家工信部等部门正在全国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相关的企业、街道(乡镇)和示范基地。各地也纷纷探索养老信息平台建设,但进度不一, 已建成的平台总体上层次不高。很多数据仅停留在本企业、本社区,阻碍了部门、行业信息资源的共享与整合, 跨域、跨界、跨部门的养老服务大数据体系尚未建立。在国家层次, 除了2019年民政部推出了“养老通”手机查询小程序用以查询机构养老服务信息,其他尚无进展。从各地建设情况看,省级信息平台屈指可数,地级市 (含地、州、直辖市的区县)信息平台共72个。信息平台搭建层次不高,给跨地区的数据共享带来屏障,如若老年人在地区之间流动时,如何处理该问题势必成为当前割据状态下信息平台建设面临的实际难题。

  (四)养老服务供需偏差的老问题体现为智慧养老的科技适老性不高

  我国养老服务市场需求庞大,但养老服务的供给却不尽人意,居家养老服务在需求、供给和服务利用之间存在落差,存在供给大于需求,甚至普遍的服务过剩问题。这种供需落差在智慧养老服务供给中体现更为明显,其原因在于:一是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认知不高,对智能产品缺乏信任感。研究发现居住地及文化水平的老年群体对智慧养老服务的认知存在差异,相较于农村老人和低学历老人,城市老人和高学历的老人认知度更高一些。但大部分老人都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产品缺乏信任感。认为家中不需要安装安全监控,对个人隐私问题存在担忧。二是老年人对智能产品的掌握能力不高,老年人普遍反映出对智能产品的掌握能力较弱,能够熟练地使用电脑、手机上网或使用微信的老人比例不高,能熟练地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如网购、网银等)的老人更少。关于老年人使用智能养老产品的调研中,大多数只能使用简单的智能产品, 如电子血压计、智能手机和心率手环等。三是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和产品需求意愿虽比较高,但对于健康服务的价格接受程度较低。

  三、发达国家在智慧养老方面的经验借鉴

  欧美老龄化进程早于我国,养老服务需求压力、技术进步以及老年人科技运用能力的提升催生了蓬勃发展的智慧养老服务行业。研究发达国家如何促成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和医疗资源整合,破解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与智慧养老服务使用率不高的矛盾,对我国现阶段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这里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介绍相关的实践做法(见表1)。

  表1发达国家智慧养老实践总结

  主体资料来源:各国政府相关网站资料以及Piau A,Campo E,Rumeau P,et al, “society and gerontechnology: A solution for an independent living?”, Journal of Nutrition Health & Aging,Vol.18,No.1,2014,pp.97-112。

  (一)宏观层面促进科技与医疗护理资源的系统融合

  1.美国远程医疗服务系统(US Telehealth)

  早在1996年美国国家医学院就提出了“远程医疗”的倡议,致力于将信息技术、智能设备应用到医疗和养老服务中。远程医疗得到了联邦政府的大力支持,由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牵头推进远程医疗的发展,采取的措施包括发起了一系列资助项目扶持远程医疗的发展,如该部门下设的卫生资源和服务管理局(The Health Resources and Services Administration)以及美国医学图书馆(the NationalLibrary of Medicine)都分别资助了相当数量的远程医疗项目。同时,该部门还与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enters for Medicare & Medicaid Services)紧密合作以解决弱势人群的医疗服务问题。此外,美国农业部和商业部投入大量资金在宽带基础设施建设上,美国国防部和退伍军人事务部也纷纷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远程医疗的建设。

  在全美远程医疗服务的整合方面,做得最成功的是美国退伍军人远程医疗服务系统(VA Telehealth)。它在全国建立了三个专门的远程医疗培训中心,用以保证远程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并用标准化业务流程来保证信息互通性。它也是最早构建远程医疗的三种典型模式,为全国远程医疗系统的发展提供重要参考。这些模式为:一是针对慢性病退伍军人的家庭远程医疗模式,通过视频、可移动智能设备为其提供慢性病管理、急症护理管理、健康促进和疫病预防。二是临床视频远程医疗模式,即为患者与医生之间提供实时的视频问诊和会诊。三是信息收集和传送模式,即通过收集患者日常的基础数据、影像和视频资料,发送给异地的医疗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这种方式主要用于糖尿病和皮肤病患者。在远程医疗问诊项目设置上,基本上覆盖了现有的门诊科室。据统计,2016年全国有大约12%的退伍军人接受过远程医疗服务,全国超过900个退伍军人护理点开设远程医疗服务,涉及50余个专业护理领域。

  2. 英国技术支撑的护理服务系统(Technology Enabled Care Services,简称TECS)

  该系统设置在英国国民健康系统(NHS)下,是其组成部分之一,由英国卫生和社会福利部提供资金,致力于利用科技服务于护理工作,主要包含五种模式:一是远程医疗(Telehealth),即借助远程监控技术对疾病进行早期干预,帮助患者增强自我护理能力;二是远程护理(Telecare),即利用社区或患者家中的智能设备帮助减少风险,并提供突发情况警报;三是远程会诊(Teleconsultations),利用远程点对点技术支持实现患者与医生以及多个医生之间的会诊;四是远程指导(Telecoaching),借助电话等通信工具为患者提供健康咨询、护理技巧指导等;五是自我护理小程序(Self-care apps),帮助患者提升健康管理素养以及自我管理的应用小程序。英国国家信息委员会负责对涉及以上模式的所有技术相关的标准制定、服务资格认证。

  尽管英国的TECS服务对象涵盖了从出生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但对于不同年龄的群体,该系统根据需求进行了服务内容的区分。如对于65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借助远程医疗服务为长期照护和康复服务提供支持,借助远程护理维持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并为护理人员提供支持,借助远程咨询促进老年人与其他群体的交流,减轻孤独感。

  3. 欧盟社会服务数字化战略(EU Digitalisation on Social Services)

  欧盟于2011年建立积极健康老龄化创新合作伙伴,推动技术创新和数字化技术在老龄服务中的应用,此后将范围逐步扩大到整个社会服务领域。在老龄化严重的欧洲国家,如奥地利、比利时、芬兰、德国、挪威等国则格外强调老龄化数字化战略,一些北欧国家将应用于卫生和社会看护领域的科技命名为福利科技(welfare technology),关注点主要围绕长期照护服务。如丹麦在其数字化战略2016—2020年中,称之为数字化的福利解决方案,大多与卫生护理密切相关。在护理领域的福利科技优先发展帮助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辅助性设备,包括智能家居科技的使用。比利时2015年发布的福林德斯护理2.0政策聚焦于卫生保健部门的现代化,其中包含长期照护科技提升。德国的科技战略主要在卫生和社会照护部门实施,如德国发布了护理创新2020项目,提出用科技强化老年人居家自理生活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瑞典政府数字化战略侧重于人工智能方向的扶持,并制定了人工智能国家战略(National Approach to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涵盖了AI人才培养、基础和应用性研发、创新与使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四个层面。并与其他欧盟成员国结成区域性AI合作联盟。在养老照护领域,瑞典政府于2018年拨付3.5亿瑞士克朗给各地政府用于资助社会照护领域的辅助性养老科技,同时,瑞典政府与瑞典地方协会共同制定电子医疗2025规划(Vision e-hlsa 2025),致力于利用AI技术将瑞典打造成数字化卫生医疗领域的领航者。

  (二)微观层面推动面向老年人需求的老龄科技研发与应用

  1.美国老龄化与科技增效项目

  美国智慧养老服务发展进程较早,使用信息技术、智能设备的老年人数量也出现大幅度增长。据美国人口普查局数据,2019年美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6%,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美国老年人口使用信息设备、智能产品的人数也在逐年攀升,42%的老年人拥有并使用智能手机,67%的老人使用互联网,对比2000年,使用互联网的老人比例仅为1%。这一飞跃的背后离不开政府对老年人科技操作能力提升项目的扶持,即老龄化与科技增效研究和教育中心(Center for Research and Education for Agingand Technology Enhancement)。该中心是由国家老龄化研究所资助,由迈阿密大学、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和乔治亚理工学院合作组成的一个跨学科联盟,在这三所大学中各建有一个独立的研究点,同时共享资源和专业知识。它与社区组织联系紧密,也与IBM、微软等科技企业合作,从而有助于确保该中心的研究成果可以顺利扩散到企业产品设计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去。

  该中心的任务是构建一个老龄化和科技的综合性数据库,包括如下信息:用户偏好和需求、现有科技系统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该中心的研究项目目前主要包括三个方向的研究:一是老年科技培训项目,总体目标是开发适合老年人科技操作需求的培训和指导原则,提升老年人使用互联网、智能养老设备的操作能力;二是语音输入设备设计项目,总体目标是开发出语音交流的设计原则,使得老年人的语音机器识别达到最优;三是信息搜索和检索项目,该项目通过调查老年人的信息搜索和检索能力,用以开发出适应老年人的人机交互界面。

  2.以需求为导向的老年科技产品细分

  发达国家在老年科技的开发上主要着眼于老年人个体需求层面,结合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对科技产品进行适老改造。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用于减轻老年人社会隔离的科技产品,包括两类:一是用于情感交流的适老科技产品,如将常规的智能手机、电脑、视频通信工具进行改造以适合老年人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包括对老年人的社交进行追踪,通过收集和分析使用者与他人之间语音语调来评估老年人人际交往频率与质量。二是监控警报系统,用以处理突发紧急情况。(2)用以应对老年人功能性衰退的科技产品,如ADL监控系统用以评估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利用人工智能辅助老年人维持日常生活自理。(3)针对认知障碍、行为和心理障碍的科技产品,如针对早期痴呆症患者的认知矫正机器人,以及远程监控和防走失监管系统。(4)照护服务提供者支持科技产品,主要针对家庭内部的照护服务提供者,产品包括微型电脑、智能手机、视频监控产品等。(5)智能家居,即将各种各样的老龄科技融合到房屋构造装修中去,满足老年人情感、安全以及生活自理的需要。

  四、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智慧养老服务的总体问题可以概况为资源整合度不高、科技适老性不足导致养老服务供需偏差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并非智慧养老服务本身带来的问题,部分正是传统养老服务尚未解决而沿袭下来的老问题。欲解决此问题,须回到服务本质上来,坚持“以人为本”,政府当好“掌舵人”,为智慧养老保驾护航。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可以从顶层设计与科技适老能力提升等方面入手。

  (一)宏观上应加强智慧养老服务的顶层设计

  1.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从发达国家实践看,各国整合养老信息资源均采取了从联邦政府或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同时支持市场主体的参与,从而在养老服务领域呈现出既有政府兜底的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系统,也有个性化、市场化的企业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并存的百花齐放局面,充分满足不同类型、不同支付能力的老年人的需求。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建议从省级层面加强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老年人健康信息数据库、老年人偏好与需求数据库以及养老服务企业数据库等,打通家庭、社区、医疗机构、企业、政府之间的隔离,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建议各省级工信局牵头,统筹民政、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协调发展机制。

  2.推动行业标准与信息标准化建设

  美英等国在推动老龄科技研发应用的同时,都加强了对新型养老技术的行业监管,纷纷授权或设置相应的监管机构,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如英国国家信息委员会负责所有老龄技术相关的标准制定、服务资格认证,保证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应尽快研究和发布省级智慧养老行业标准,明确其操作与实施细则,切实有效地监管养老服务的供给质量。建议政府与高校、民间智库、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制定出可量化、易操作的行业标准指标体系。与此同时,智慧养老建设离不开信息标准化为前提,用以促进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间数据信息的兼容互通,并高度关注用户隐私数据的安全性。

  3.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及其服务内容

  当前我国智慧养老服务的知晓率、覆盖率普遍偏低。各级政府居家养老基础服务的购买服务对象仅限于诸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等少数人群,但对于其他老年人群体如何提供服务暂无规划,基本养老服务辐射人群有限。鉴于老年人对服务价格的敏感性,政府需要从支付制度方面予以设计安排,从国外经验来看,建立长期可持续的保险资金给付制度是必然趋势,如美国的远程医疗可以用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保险来支付,英国使用国民健康保险支付。我国也在探索建立长期照护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兜底的基本养老服务。

  (二)微观上围绕老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开发科技适老产品

  1.资助老年人科技养老研究项目

  智慧养老的推广是一项复杂工程,需要从科技和“以人为本”的角度来共同发力促进科技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对老年人开展人因工程和认知心理学研究,侧重于从老年人视角出发,研究老年人使用科技时可能遇到的问题,解决技术运用与老年人认知之间的鸿沟,致力于最优化人与科技之间融合,促成老年人的信息处理能力与养老需求之间的匹配。这需要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市场、社区多主体的共同参与,其中政府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承担课题研究、技术研发的任务,社区则作为桥梁,为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与老年人需求之间提供信息沟通、宣传教育、服务交流和反馈平台。

  2.开展老年人科技操作能力的培训

  受社会经济条件、文化水平以及生理机能的限制,老年人对信息技术、科技产品的掌握和使用比年轻人更加困难,政府可以引导社区志愿组织对老年人开展计算机、智能设备以及互联网的操作培训,尤其是与健康信息相关的专项培训,例如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互联网健康医疗信息的检索、养老科技设备的操作使用等,有针对性地提高老年人的科技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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