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民生求索的百年回望
民生建设不仅关系到国家政治与经济发展,更影响民族振兴与人民幸福。要准确研判并把握当下及未来中国民生建设的航标,就必须客观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民生探索历程,深入领会我党在为民谋福进程中对初心使命的执着和坚守。
(一)革命路上:致力于保民安生(1921—1949年)
中国共产党诞生于国家积贫积弱、民族内忧外患、人民生灵涂炭的中国近代时期,所以自中国共产党成立起,就肩负起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解决民众生存疾苦的重任。
1921—1927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初期,国内形势严峻,环境艰苦,民不聊生。在白色势力包围中,军民日用必需品和现金极度匮乏,营养不良,病的甚多,1921年中共一大提出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力量,既要积极领导工人运动,更要为工人阶级争取政治权利并探索改善工人阶级的生存状态。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1925年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代替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负责组织工人运动;1922年通过《八小时工作制案》《罢工援助案》《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与《劳动法大纲》等对工人工作条件进行规定,1923年《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要求制定劳工保险法与救济失业工人。在通过成立工人运动组织和探索劳动立法解决工人阶级生存需求问题的过程中,农民阶级的民生需求问题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关注的焦点,1923年《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对农民利益进行规定,如“划一并减轻田赋,规定限制田租的法律,改良水利等等”,1925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等文件中提出“农民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农民问题乃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等著名论断,并提出改善农民民生的十四件大事。
1927—1937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民生主体由工人阶级向“工农联盟”复合建构,民生保障以农民土地保障为主。中国共产党开始变民生政策为“打土豪、分田地”,以实现“耕者有其田”。1928年中国共产党制定《井冈山土地法》,规定“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用分配农民个别耕种、分配农民共同耕种与由苏维埃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三种方式分配”,改变了几千年来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关系,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1929年确立《兴国土地法》,提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改变了《井冈山土地法》中“没收一切土地”的做法;《土地问题决议案》规定“没收一切收租的田地山林”“田地以乡为单位,按原耕形势,抽多补少平均分配”;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文件出台,为农民土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基础。除了发展农业,中国共产党也积极开展手工业生产、发展合作社,力求解决群众的生产和实际生活问题。1933年中央执行委员会修改颁布了《劳动法》,为保障工人权益提供了法制化依据。在改善工农物质生活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还进行了文化教育建设,建立夜校、补习学校、识字班等,极大地提高了民众文化水平,为革命事业存续了知识力量。可见,“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要想得到群众的拥护,就得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
1937—1945年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致力于调和各阶层关系,促进各阶级民生改善。1937年毛泽东指出“不给人民以民主自由,不改良人民生活,就是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同年《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也将“改良人民生活”纳入其中,可见,中国共产党对改善人民生活以发动群众抗战重要性的正确认识。这时期,中共在后方阵地积极探索保障民生的政策,一是致力于解决农民民生问题。为调动农民阶级,中国共产党以减租减息作为改善农民生活的基本政策,同时也注意照顾地主、富农阶级的利益;1942年《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出台,明确规定了减租减息的具体政策及执行办法。二是继续改善工人待遇,中共规定了一系列改善工人待遇、保护工人权利和调整劳资关系的办法,颁布《改善工人生活条例》,既有利于调动工人的积极性,也照顾到雇主、资本家的合法利益。三是进行经济建设保障民生改善,大力发展工业生产和对内对外贸易;开展大生产运动,采取发放农贷(贷款、贷粮、贷种子)、支援牲畜、成立互助合作社等措施,帮助群众发展生产,保障群众生活供给。四是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开办陕北公学、职工学校、中国女子大学和卫生学校等,大力发展中小学校、扫盲学校、识字班,一些不识字的农民开始学习文化知识,关心国家大事,人民思想和文化水平得到提升。
1945—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土地问题和经济工作成为中国共产党解决民生问题的两大核心要素。这一时期,国内矛盾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重视城市经济建设和发展“减租”“生产”运动并重,成为改善民生的两大抓手。一方面,为保护解放区人民生活,中国共产党强调各解放区认真贯彻《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在减租减息基础上开展生产运动,恢复解放区的农业和工业生产,且在1946年发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改原有“减租减息政策”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第二年出台《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彻底平分土地,在全国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使解放区内农民的土地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另一方面,关注城市经济的建设问题,确立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工商业发展方针。
(二)建设路上:着力解决人民生活温饱问题(1949—1978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意味着我国现代民族国家重构任务的完成,我国由此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生建设也进入探索期。
1949—1956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大力发展生产,民生保障以民政救助、单位职工保障为主。首先,以生产保民生。这时期,国家对恢复、发展生产高度重视,将福利和生产并举,将贫民组织起来以“生产自救”“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救济,使民生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其次,积极发展民政福利事业。长期战争带来的残缺家庭、伤残人员较多,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自然灾害频繁,战后重建任务艰巨。为解决和平年代人民生存需求问题,中国共产党积极开展了包括社会救济、灾害救助、优抚保障、教育福利及卫生事业为一体的民政事业。社会救济主要以城市为主,新建救济福利事业单位和生产教养院对无依无靠的城市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进行救济,在农村实施五保供养制度,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五保户在生产和生活上实施照顾;对致残军人、烈士及军人家属进行优待,对革命烈士进行褒扬,对死亡抚恤进行明确规定。此外,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也非常重视教育和卫生事业建设,主办一部分中小学,鼓励民办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正确的卫生福利方针,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注意农村医疗卫生教育,极大改善了人民的医疗条件。再次,建立起与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的“高就业、低工资、高福利”的“国家—企业”福利保障模式。1951年,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之后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施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在我国机关、事业和企业建立了一整套福利制度,为职工提供全面的生活保障。1956年前后,以国家为保障主体的职工福利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1956—1966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时期,城乡二元化福利结构基本形成。1958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时期民生福利事业在党的领导下有了很大突破。城市以城镇职工福利为中心的民生事业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成为中国民生事业史上的里程碑。城市单位福利特征鲜明,保障内容全面,包括福利分房、单位食堂、托儿所、娱乐设施、医务室等几乎涵盖职工日常生活的全部方面。之后国家着手调整国民经济,逐步精简员工,1967年《国务院关于精简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指出对精简下来的职工要运用各种办法进行妥善安置,保证精简退职人员退职补助费发放。农村民生保障主要是依托人民公社发展“五保”供养制度,由于缺乏长期资金支持,农村的民生福利涉及成员较少,主要是确保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除了五保供养救助制度,1958年后党中央认识到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集体经济基础上开始强调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但是由于经济条件和医疗水平的限制,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只能提供低水平的保障,与城市相比,农村的福利水平相差甚远。
1966—1976年社会主义建设的曲折发展时期。1968年底,负责统筹全国社会福利事务的内务部被撤销,民生方面的实践路径发生了变化,民生事业遇到严峻挑战。这时期,“抓革命、促生产”成为发展民生事业的“良方”,各地政府和群团组织都企图通过促进人的思想革命化来促进生产力发展,进而保障民生,以“精神道德”逻辑代替民生改善的“生产”逻辑。结果是生产遭到破坏,人民生活处于较低水平,教育、救济等民生保障措施大为缩减,民生事业发展总体滞缓。但与此同时,农村民生事业也在某些领域打开了新局面,一方面,在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办合作医疗的经验得到认可之后,全国掀起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大潮,党积极动员和依靠群众建设赤脚医生队伍,促进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体制下,农村五保制度得到强化,农村积贫积弱问题也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三)改革路上:带领人民全面迈进小康社会(1978—2012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1987年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民生发展目标是“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达到小康水平,到下一个世纪中叶,再翻两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愿景规划,我国由此迈开了改革开放的步伐,民生建设也进入了恢复和发展时期。
1978—1992年伟大历史转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时期,重视解决民生温饱问题,进行民生社会化初探。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是改革开放之初最大的问题。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一方面将加强经济建设作为保障民生的突破口,大力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将民生重点放在就业、教育、收入分配等领域,一是将就业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大力发展经济,为人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二是全面整顿教育事业,1977年恢复中断高考制度,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法律依据;三是改革分配制度,为提高人民收入,中国共产党提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基本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党中央开始着手恢复福利事业,进行福利社会化探索。1984年中共中央提出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在此背景下国家包办的职工福利住房制度、职工保险制度等无法适应现实需求,因此开始了福利市场化改革。在住房福利上,1986年住房改革试点实行提租补贴、租售结合的改革思路,逐步推进住房市场化发展。在养老保险方面,1991年《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实行社会统筹,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规定。在失业保险方面,1986年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93年发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规定企业缴纳一定的待业保险费。在农村,中国共产党开始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致力于解决集体经济解体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提高五保户保障水平,调整五保供养制度的资金由集体提留变为税收或其他规范性收费供给。
1992—2002年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向21世纪时期,民生建设进入奔小康阶段。这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人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生活水平获得明显提高,开始向小康生活迈进。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明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将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进一步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纳入新世纪中国发展蓝图之中,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战略措施,实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障了民生事业发展同步跟进,从此开启了“小康型”民生建设的新阶段。其一,社会保障制度初步确立并向深化发展。首先是养老保险,1995年颁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倡建立三支柱养老保险模式,鼓励建立企业年金、个人储蓄的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其次在医疗保险方面,1994年试点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强调城镇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最后在工伤保险方面,1996年试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建议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其二,发展教育事业。1995 年,江泽民第一次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指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依赖于以科学技术的发展来带动经济的增长,要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为改善民生提高坚实的物质保障”。其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防止两极分化。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我国面临着收入差距持续拉大、贫富差距悬殊的新的民生问题。面对这种局面,江泽民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入手,通过建立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体系来防止两极分化问题。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民生建设的重点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与福利事业,建设“幸福型民生”,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002—2012年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和发展社会保障事业。进入21世纪,人民生活水平向整体小康迈进,民生建设事业取得历史性突破。与此同时,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看病贵等民生问题日益突出,“发展中国”和“问题中国”的双重现实清晰地摆在人们面前。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指出“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从十七大报告更能看出党和政府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以改善民生的追求。此外,胡锦涛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思想,确立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将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民生建设的新理念——“三民”思想,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成为衡量中国共产党民生建设成功与否的新标准,提出建立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保障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着力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及社会的和谐进步。
(四)强国路上:携手跨入高质量民生建设新时代(2012年—今)
2012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时期,着力打造幸福民生。2012以来,我党进一步诠释并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生建设增添了更加丰富的理论内涵。“以人民为中心”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立场和以人民利益为重的根本要求,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一大批惠民政策落地实施,成为指导“幸福型”民生建设的理论指南。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需要”与“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需要”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领域中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等”,因此,为了回应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民生需求精准施策,提出“中国梦”“要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思想论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精准扶贫新政策等,致力于补齐民生发展短板。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面,提出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制度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教育领域,坚持“学有所教”的初衷,始终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保障人民的受教育权利。筑牢民生建设的网底,加快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困难群众动态帮扶机制,帮助困难群众实现真脱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安排,发挥好其“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作用。积极回应当前民生之所需,发展生态民生,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为人民提供健康良好的生活家园。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于“物质文化的需要”已经转变为“美好生活需要”,可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生建设被提升到新的高度,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凝聚共识、奋勇向前的根本性动力。因此,未来要继续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建设“幸福型”民生。
二、中国共产党百年民生求索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建党100年来,我国民生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实质内容和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的民生探索既为民生改善提供了无限动力,也成为中国共产党百年执政的秘诀。
(一) 中国共产党百年民生探索的主要成就
1.“民生层次”实现跃迁:从“温饱、发展”跨向“高质量”民生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我国正面临民族危难,民生凋敝、民不聊生,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生探索的观念是保障最低级别的民生需求——生存,首要目的是为了获得活下去的条件。“生存需要是最基本层次的需要,这是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类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这时期,反帝反封建的民族与民主革命任务和民生建设任务互为一体,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从“打土豪、分田地”到实现“耕者有其田”,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增加了农业生产,保障了农民的生存权,加上同时期中国共产党也注意经济建设工作、保障工人的利益,因此,基本上解决了人民的生存问题。随着1949年新中国成立,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促生产抓福利,,一方面通过大力发展经济来创造物质条件,另一方面积极发展福利事业,通过建立全方位的单位集体福利和民政救助型福利使民生状况极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民生观念和实践在探索中发展、成长。1978年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由于改革开放在某种意义上其实就是“松绑”,“松”传统的高度集中体制之“绑”,因此,在国家和社会发生重大转型的同时,我国民生保障也从国家高度负责逐步转向社会化发展,这一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民生要求被提上日程,民生建设向“小康层次”发展。2002年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进入民生建设新阶段,党开始关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民生质量和效能,高度重视和发展社会保障、就业、扶贫、教育及生态建设,着手建设“幸福型”民生。据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9.7亿人,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3.5亿人;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可见,十三五时期我国民生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正向更高质量发展。
2.“民生自觉”贯穿始终:初心使命坚定不移
中国共产党对民生事业的探索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形成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上的“民生自觉”——保障和改善人民的生存和发展。这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立党执政的根本出发点,毛泽东提出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邓小平提出“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衡量各项工作做的对不对”的“三个有利于”判别标准,江泽民提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三民”思想,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可见民生治理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关心的重点问题。“我们党近百年来所付出的一切努力、进行的一切斗争、做出的一切牺牲,都是为了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党的民生思想和实践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的重要前提。正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民生自觉”保证和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执政地位,为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中华民族能够迎来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最根本的原因都基于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价值理念,注重解决好各个阶段的民生诉求。“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发展民生中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因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根源就在于对民生事业的探索和实践,对人民生活的改善、对人民幸福的重视不断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基础和政治认同,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执政目标。
(二) 中国共产党百年民生探索的基本经验
1.民生事业与党的自身建设形成良性互动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重视“从思想上建党”,把党建成无产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通过建立工农联盟和民生探索实践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解决了人民和民族的自主性,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生计,从而验证了中国共产党卓越的理论和领导能力,印证了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巨大成功,也证明了必须紧紧围绕人民进行党的建设,必须把握好党的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中国革命胜利后,如何搞好社会主义,如何保持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如何实现人民幸福、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问题成为当时中国面临的重要问题,中国共产党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即通过党的自身建设取得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长期执政地位的领导权,通过党的建设提高自身能力,保证有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由历史发展可见,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自身建设,强化党的组织建设与党的理论武装,注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肃党的纪律等等,推进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由此中国共产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从建党的“开天辟地”到新中国成立的“改天换地”,再到改革开放的“翻天覆地”,如今新时代又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在党的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中国民生事业才能实现从基本生计民生到发展民生再到今天的高质量民生。总之,党的建设是人民的利益和幸福所系,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民生事业探索历程中可以看到,百年民生事业的发展与党的建设始终是良性互动的关系,党的建设是民生事业发展的政治保证,民生事业的发展和完善也推动和促进了党的建设。可见,“中国共产党正是通过不断的自我超越,带来中国人民的幸福安康和中华民族的伟大辉煌。”
2.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形成良性循环
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密不可分。“一方面,经济发展是前提,离开经济发展谈改善民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方面,民生改善既能有效调动人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又能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从中国共产党百年民生探索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党始终重视经济工作,致力于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从解决土地问题、发展农业生产到关注城市经济建设,一直致力于为民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经济工作在民生建设中处于基础前提的地位;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强化并践行了既抓生产又保民生的主张;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更强调把加强经济建设作为保障民生的突破口,大力发展生产,为高质量民生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条件。可见,经济发展是民生保障的基础。相反,另一方面,民生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恒久动力。中国共产党通过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教育公平性、促进就业、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事业等政策和制度解除了人们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劳动者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源动力。21世纪以来,党中央更加注重民生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协同发展,将民生事业由滞后模式向协同发展模式转变,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这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民生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3.人民需要的动态变化与民生建设的探索发展形成互映机制
人是历史性存在物,因而,人的需要呈现社会历史性和渐进性,“任何动机所唯一依据的最坚固最根本的基础是基本的目标或需要,人的需要随着社会发展逐步向更高层次发展。”所以满足人的需要的民生也一种变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生的具体内容和人民群众对民生的诉求是不断变化的。”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根据人民诉求的动态变化展开了持续的民生建设探索与实践。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如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生建设实践在社会历史进程中不断深入,满足了不同阶段下人民群众的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及享受的需要,实现了中国民生事业的不断改善。“每一意识形态的兴起,都能反映出某一时代的希望和需求,也都能被其他的意识形态按照后来的经验修而正之,取而代之。”由于人民需要具有层级机理,在不同阶段民生需求不同。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初,党的民生探索起点是满足人民对生命安全和生存条件的渴望,新中国建立后,党的民生建设目的是满足人民对吃饱穿暖的期盼,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民生发展以让全体国民过上小康社会为目标,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民生建设逐步迈入新阶段,开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征程。“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宗旨和社会主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本质一直没有变。”民生需求越来越丰富,相应的民生建设也就越来越多元。
三、中国共产党民生建设的新征程与未来展望
回望历史为展望未来提供智慧源泉。站在新的时代起点上,回顾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得以实现的伟大历程,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征程,我们要汲取智慧,凝聚力量,朝着“人民生活更加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的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一)切实加强党对民生建设的全面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点在中国百年民生建设实践中得以检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更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依据近代以来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得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论,是中国人民基于自己的切身体会所确认的伟大真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显著优势之一,民生事业的探索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坚持正确方向,才能为人民做实事,才能持续保障和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我国民生建设将重点体现在民生思想理念和民生制度实践两方面,一是民生思想理念方面,要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力求以改革和创新作为民生发展的驱动力,以改革冲破发展阻力,用技术创新提高民生实惠;以新发展理念指引民生发展全局,创新民生相关的医疗、住房、就业等问题的解决方式,协调民生和经济的良性发展,发展新能源和材料创造绿色民生,扩大对外开放交流民生发展经验,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民生发展红利;建构“经济民生、政治民生、文化民生、社会民生和生态民生”组合而成的五位一体的民生观念,满足人民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的新期待。二是民生制度实践方面。“民生制度是民生事业发展的可靠保证,关系民生事业长期发展的全局。”所以,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民生需求,全面优化和完善扶贫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分配制度,只要是涉及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的方面,都将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重点关注的内容。
(二)着力谱绘以“美好生活”为核心的民生图景
中国未来的民生保障必然关照到以美好生活为核心的人的丰富性权利方面,谱绘出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为指向的民生图景。“人的丰富性权利是突破基本的生存权层面,而主张人应该充分享有发展、安全、自由、政治等诸多方面权利。”目前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民生事业也在历经温饱民生、发展民生、小康民生的阶段后进入高质量民生的阶段,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之后,我国民生任务也要向更高质量发展,日愈满足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态、文化等多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美好生活需要”这一根本目的和“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要领导民生事业达到新水平,实现“重民生发展”到“强民生建设”的提升,谱绘出全方位、立体化的民生建设图景。首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是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点,按照高品质民生要求,要促进包容性、全面性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着手推进健康中国与乡村振兴战略,完善社会保障与福利事业,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完善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落到实处。其次,“美好生活需要”与温饱、小康生活的最大区别在于“精神富有”,物质富裕已不能满足人民多元化的需要,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应成为新时代民生建设的重点方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这个意义上,与人民关系最密切、最直观的民生建设更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未来更要选择迈向更高质量的民生建设,解决好民生的全面需求,满足人民发展、享受的需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提高民生建设水平,促进社会的包容性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三)重点关注不充分不均衡中的民生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民生为指向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新时代,伴随着人民需求向更高层次发展,民生保障迎来更大的挑战,尤其是民生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因此,下一步的民生建设首先要补“农村之短”,应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公共资源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教育、就业、住房等各方面的公平性,防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后返贫,发展以综合救助体系为载体的助贫机制,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只有农村的短板补齐了,民生改革的效率才能更高,民生建设的质量才能更好,民生发展才能更可持续。其次,要补齐民生领域弱项。盯紧民生发展的薄弱环节持续发力,坚持就业优先政策,解决好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问题,为困难就业群体提供相应保障;回应群众呼声,实施普惠性学前教育和中小学课后服务,普及高等教育,注重教育的均衡、普惠和优质发展,提升各级各类教育水平;完善基本医疗、养老制度,加快解决养老、育幼、助残服务供需不匹配的问题,建立惠及全民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切实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退休、医疗等问题。民生建设要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人民群众最急需的“短板弱项”领域,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最后,民生短板是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民生建设步伐不断变化的,新生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关注和解决,就容易成为民生领域新的短板。比如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社会,在全面完善养老保障与养老服务体系的同时,还要关注相对贫困老年人口等可能成为高质量民生短板的特殊群体问题,健全高质量的民生建设就是要不断发现新的短板所在,并有针对性地循序渐进地加以补充完善。
(四)靶向撬动微实事中的大民生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真底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未来民生事业的探索之路仍需将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出发点,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在解决好民生大问题之后,要将人民的小事放在心上,聚焦民意,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化服务。“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微实事是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是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办好微实事能够切实解决群众小、急、难的事,能够密切党群关系,夯实党的执政根基。随着民生需求日益向更高质量发展,民生微实事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因此,中国共产党应注重关注民生“微实事”项目,如社区卫生、日常锻炼空间、陈旧设施改造、下水道堵塞、人行道破损等小事,要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改变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抓民生工作的方法,由群众“点单”,通过“百姓提、议、决、评”的程序,最后由政府“买单”,打造“党委主导—群众点单—共同治理”的民生工作方式。积极出台“民生微实事”工作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机制,尤其要发挥街道和社区的执行主体作用,促进“民生微实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民生无小事,民生实事既要注重“大而全”,更要关心“小而精”的问题,更多民生“微实事”问题的解决才能更好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让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更好的体现,才能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结语
回顾党的百年民生求索历程,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以解决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问题为执政理念和核心任务的初心坚定、矢志未渝。经过长期实践和探索,中国共产党的民生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覆盖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中国共产党关于改善民生的重要思想和伟大实践,不仅抒写了中国共产党深得民心、缔造辉煌的历史篇章,更是带领中国人民昂首阔步、实现伟大梦想的坚实力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中国共产党的民生事业必然在执着的理念信仰、科学的理论指导、成熟的制度保障、明确的政策导向下充分实现让全体人民更加富裕、更加幸福、更加美好的生活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