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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
2025-01-02   来源:赵国龙 崔卫杰   

摘 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作为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制度创新体现了对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变革。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原理,发展新质生产力势必要求通过制度创新形成新型生产关系,并进一步推动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产业新体系。文章探究发展新质生产力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内在逻辑,探讨两者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根据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坚持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技术导向全面提升制度创新水平,推动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同时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构建新型生产关系来发展新质生产力。
关键词: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新质生产力;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F7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24)11-0120-1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以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是党中央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举措之一,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最佳试验田。自2013年以来,国家先后设立了22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统筹内陆沿海沿边、辐射全国、面向全球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基本要求是可复制、可推广。截至目前,在各自贸试验区层面累计开展了3500余项改革试点,在国家层面已累计推广了349项制度创新成果,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阻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2024年8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对制度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
“新质生产力”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研判中国发展阶段、社会矛盾和发展动力的基础上提出的最新理论概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进行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强调“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变革,要求形成新型生产关系以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面对新发展阶段,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要重视技术层面创新,更要重视制度层面的创新,避免陷入“技术决定论”的误区。自贸试验区是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发展的最佳“试验田”,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通过变革生产关系  ,有助于使自贸试验区成为新型生产关系的先行示范区,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新高地。综上,本文尝试从自贸试验区建设角度,探索新质生产力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之间的内在逻辑,进一步提出制度创新的提升路径,总结推动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产业体系发展路径。


研究综述


(一)新质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的概念内核仍然属于生产力范畴。  生产力的概念最早由弗朗斯瓦·魁奈提出  ,他是法国重农学派创始人和重要代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奠基人。之后经过其他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修正和发展,这一概念最终由马克思和恩格斯继承并发展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  在不同语境中,马克思对生产力进行了一系列阐述,认为生产力应该被理解为“人和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的物质力量,明确指出:“特殊的生产条件(例如畜牧业、农业)发展出特殊的生产方式和特殊的生产力,既包括表现为个人特性的主体的生产力,也包括客体的生产力”。
作为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应用,生产力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在实践中也表现出多样化的形式并呈现出新的形态。新质生产力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一种新质态,是生产力的一次跃升。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新质生产力作为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历史和逻辑上的一种新形态,是主体能力和活动成果的统一体现,其本质是先进生产力,“新质”即“新的质态”,有“新的形态、新的形式”之意。现有文献探讨了新质生产力的定义、内涵特征、生成逻辑、战略意义、实现路径和理论框架等,以及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考察了生产力到新质生产力的系统演进逻辑。综合而言,现有文献基于“新”和“质”两个维度阐释了新质生产力的内涵,从而区别于传统生产力特征,探索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重要性,提出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多方面策略,包括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等,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发展未来产业,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是对传统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的跃升,深刻把握了马克思关于作为人的“共同活动”的生产实践。
(二)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起源的分析,制度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交往的扩展而逐步形成的。  随着社会交往的扩展,人们需要普遍认可的一套行为规则来维持秩序,这些规则逐渐演变成为制度的形式。  制度的基本特征是“规则化”,并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生产力则不断处于变化之中,这就导致制度相对于生产力可能存在“滞后性”。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既包括直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方法创新,也包括与生产关系相关的制度创新。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必然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11,而制度创新的目标在于调整生产关系,建立和完善各类能够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从而保障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专家和学者对制度创新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如刘思明等认为制度创新涵盖市场制度、科技体制、金融制度和创新政策等4维度,眭纪刚则认为制度创新包括产权制度、竞争规则、科技政策、政治制度等各种主要规则的变革,以及新型组织形式的涌现。张兴祥和曾冠豪认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需要不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等制度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我国自贸试验区自设立以来,一直强调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强调通过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来推动产业发展,其核心不仅在于贸易体制的改革,更在于推动制度型开放,促进规则、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变革,进而推动我国经济从低成本要素依赖型向人才、信息、数据、技术等创新要素驱动型的转变。因此,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不仅要改革那些阻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还要构建先进的生产关系,以引领新质生产力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前者的情况下,需要及时改革那些与生产力发展不相符的生产关系,例如加快数据确权,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瓶颈。而在后者的情况下,应当通过战略规划,提前预判未来科技革命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变革方向,提前布局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产业体系,有效支撑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根据《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周年发展报告(2013—2023)》总结,在自贸试验区的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领域,已形成了一批全球领先的世界级产业集群,为解决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提供了创新性的制度支持。


新质生产力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内在逻辑


(一)发展新质生产力决定了必须推进制度创新

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随着生产力进入新质生产力阶段,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的发展中,传统的生产关系和制度框架已经显露出无法适应其需求的局限性。因此,为了支持新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必须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建立起与新质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例如,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产权保护制度、数据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制度等,以促进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这意味着在知识产权、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等领域,必须进行更为深入和全面的制度创新。
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深化生产关系改革,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在新发展阶段的应用,更是顺应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体现了变革生产关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发展和布局,不可避免地需要促进高端要素的流通与集聚,决定了必须推动相关领域的制度创新。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制度和新模式,并将其成功经验推广至全国范围。例如,通过金融改革、贸易便利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等多方面的制度创新,在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这些实践充分证明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路径需要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挑战。
(二)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新质生产力发展起推动作用
经济制度作为生产关系固定化与规范化的表达,展现着生产关系伴随生产力变化的历史进程,对加快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当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平时,现有的制度(生产关系)可能会成为阻碍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因素。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制度创新作为一种调整和变革生产关系的手段,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首先,制度创新有助于打破旧有生产关系的束缚,为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例如,针对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可以在信息产权保护、数据管理和网络安全等方面制度进行创新,以支持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其次,制度创新能够促进新质生产力的技术创新和应用。通过建立适应新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可以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创新,推动新技术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再次,制度创新通过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新质生产力产业的发展。针对新质生产力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制度创新可以引导资源向高科技产业倾斜,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和高端化方向发展,从而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最后,制度创新有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在全球化背景下,通过提升营商环境、增强市场透明度和加强国际合作,制度创新可以吸引更多国际投资和技术资源,提升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实践,制度创新对新质生产力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通过引入新技术、改革管理体制等制度创新举措,自贸试验区使一些生产关系适应了新的生产力水平。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自贸试验区致力于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难题和瓶颈,开展了大量基于产业的制度创新,建立了一批全球领先的产业集群。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在人工智能关键领域积极发挥系统创新优势,推动数据开放、算力开发和算法开源,试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有效推动了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自贸试验区建设实践充分显示,制度创新对促进新质生产力的生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为全面提升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新质生产力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相互关系
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被视为社会生产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它们的对立统一构成了特定的生产方式。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特定的生产关系在历史上的生产实践中,既可以因其对特定生产力水平的适应和容纳而成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利条件,也可能因为生产力的不断进步而成为新质生产力积累的障碍因素。根据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被视为社会生产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其辩证统一构成了特定的生产方式。根据唯物史观,当特定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时会迸发出强大力量,推动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旧有的生产关系可能会成为阻碍新生产力积累的重要因素。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揭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同时阐明了制度创新与新质生产力之间的内在逻辑。据此,张兴祥和曾冠豪指出了新质生产力决定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的制度创新,同时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的制度创新反作用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一方面,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内在地要求通过制度创新来建立和完善新型生产关系。制度创新可以理解为社会以新的、更高效的制度规则或组织形式取代旧的、效率低下的制度安排,是推动制度变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制度创新保障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新质生产力产业新体系的构建。此外,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也为进一步的制度创新提供了实质性基础,包括技术手段和实践经验,反过来又推动了制度的持续创新。这种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辩证法。
从自贸试验区建设实践来看,制度创新不仅在理论上具备重要意义,而且在实践中展现出显著成效。例如陕西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聚焦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开放创新等,激活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实践,不仅推动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也为全国范围内的经济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参考。


以新质生产力推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提升路径


自贸试验区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聚焦制度创新以增加有效制度供给。通过提升科技水平和集聚高端要素等动力变革,自贸试验区推动了发展质量和效率的双重变革,促进了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为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9月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征程上,要在全面总结十年建设经验基础上,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本文基于以往制度创新经验,着眼于发展新质生产力视角,总结提出未来要进一步从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技术导向三条路径出发,不断提升制度创新水平,力争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走在前列。
(一)从破解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问题导向推进制度创新
当前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过程中仍面临大量问题。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呈现出碎片化问题,面临“赋权”不足、管理机构冗杂、重复创新叠加、法治保障不力“四大难题”。例如,在管理机制领域,存在部门间纵向和横向协同不足,深层次制度创新因涉及不同利益部门或级别权限不足而遇到较大阻碍;在科技创新领域,需要从完整的产业链视角开展系统性、集成式的制度创新,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在人才政策领域,自贸试验区人才政策存在趋同性强、政策工具不均衡、人才评价和人才培育政策供给不足等问题  。
原创性、颠覆性的科技创新需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持续投入、创新人才的引入以及顺畅的成果转化渠道。这实际上需要科技、金融、人才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坚持问题导向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世界观和方法论。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关键是要着眼于解决制约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大问题,抓住主要矛盾。从破解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入手,探索制度创新,促进劳动、知识、技术、资本和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总结自贸试验区在破解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问题的成功经验,一是利用制度创新破解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疏通基础研究和产业化连接的快车道。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在科研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上给予充分改革探索空间;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实施产业协同创新资金,支持研发的“二八”模式、产业化经费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全链条、多节点”科创资源成果转化等。二是综合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协同创新网络等做法,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攻关,从根本上解决“卡脖子”问题。例如,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2021年制造出我国首台10万瓦光纤激光器,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三是聚焦制约产业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例如,江苏自贸试验区开展“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等首创性制度创新,促使新冠疫苗、创新药等临床期研发测试工作顺利进行,带动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为世界级产业集群。四是针对企业发展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开展金融制度创新,例如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创新、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科创企业票据融资新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产业发展。
(二)从释放新质生产力潜能的目标导向推进制度创新
当前自贸试验区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速演变,根据《国际经贸规则观察报告(2023年度)》显示,国际经贸规则从“边境”规则大幅转向“边境后”规则,涵盖数字经济、竞争政策、监管一致性等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的议题。目前,自贸试验区在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数字贸易等规则方面存在一定滞后,软性基础设施和开放性配套政策协调都存在较大差距,亟需接轨国际先进规则和技术标准。特别是在数字贸易方面,需高标准对接国际数字贸易规则,聚焦数字经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参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等。此外,当前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不足,例如自贸试验区对现代高端服务业的外资准入限制较高等。
面对上述不足,需要以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为目标推进制度创新,释放新质生产力潜能。新质生产力在发展理念上反映了适应国际新规则的新发展范式。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目标是实现制度型开放,强调在规则、标准和管理体系学习借鉴国际先进做法,以使国内与国际规则制度相衔接。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强调“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2023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和《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以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为目标,充分释放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潜能,是实现制度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例如,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发布试点措施,通过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以及加强现代农业国际交流合作和规则对接,打造低碳经济下的新发展模式,培育农业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对标CPTPP中的环境条款,支持向低排放经济转变的合作,鼓励环境产品和服务有关的贸易投资发展,积极应对当前和未来与贸易相关的全球环境挑战;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对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ISO37101和ISO3712X城市可持续发展系列国际标准,编制了我国首个以绿色发展为特色的“绿色自贸”指标体系。此外,目标导向还强调要面向“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积极为国家试制度,释放新质生产力发展潜能。同时,要紧紧围绕自贸试验区实施方案中的定位开展差异化创新,如山东自贸试验区“深化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新疆自贸试验区“深化向西开放多领域交流合作”等,破除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从利用新型生产工具的技术导向推进制度创新
当前自贸试验区利用技术手段推动集成式制度创新存在不足。新一轮科技革命孕育出一大批新型生产工具,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工具,为制度创新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技术手段,例如通过对智慧海关、智慧注册等流程再造或信息技术赋能,推出了大量贸易便利化措施。在政务效率方面,自贸试验区推进了一系列“互联网+政务”改革创新,大量案例展示了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等新技术的优势,探索并形成了市场和金融监管、船舶和海事管理、海关执法、检验检疫等多个领域的智慧监管新模式。但从制度创新整体成效来看,集成式制度创新存在不足,例如,各部门纷纷建立独立的信息平台,但系统不兼容,信息无共享,不仅加重基层工作负担,还进一步加深了部门之间的壁垒。
总结自贸试验区在集成式创新方面的成功经验,数字技术作为工具必须服务于制度创新需要,突破单个环节、单个部门、单个领域的“点式”创新,并注重贯穿全过程的创新。例如,在市场监管方面,重庆自贸试验区以经济户口数据为核心,借助电子地图,试点建设了自贸试验区市场综合监管平台。该平台汇集各部门信息,覆盖全部监管领域,实现了全地域、全任务和全过程的监管和风险预警防控。在金融监管方面,广东自贸试验区建立了“线上+线下”结合的风险监测防控网络——“金鹰系统”,实现了风险的主动识别、精准预警、深度分析和协同处置。在检验检疫方面,创新了“互联网+全程监管”工作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电子信息化和视频监控手段,实现了进境粮食检疫全流程监管。综上,推进制度创新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从技术视角出发,借助数字技术等手段,开展跨部门、全流程等集成式创新。


以制度创新推动自贸试验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路径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仅会催生新产业,还能推动产业的深度转型升级。制度创新能够破除科技创新的制度束缚,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产业新体系。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积极开展针对性制度创新和开放压力测试,大力提升了科技创新水平,促进了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的融合集群发展,以及产业链上下游的联动,对全国新兴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引领作用。未来,自贸试验区需要进一步提升制度创新水平,增加有效制度供给,通过提升科技水平和集聚高端要素等动力变革,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率的变革,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从而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产业体系。
(一)以政府机制改革推动新质生产力产业集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打通市场体系堵点、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从而消除新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确保先进优质生产要素能够有效配置和流向。
建设更高水平的自贸试验区,需要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新质生产力产业的集聚。为此,必须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促进产业集聚。一是自贸试验区应着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例如加快转变政府管理理念,持续推动审批权限下放,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税收征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审批质量,完善与改革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以此引领全国政府治理效能的不断提高,促进新质生产力的集聚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使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协同发力,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创新,保障各类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三是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例如,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减少准入限制和简化审批流程,吸引高质量外资项目;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此外,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差异化区域开放政策,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有效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质生产力产业集聚。
(二)以金融领域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新业态
融资约束是抑制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自贸试验区内不少企业仍然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市场主体活力不足。针对这一问题,个别自贸试验区通过金融领域的制度创新缓解这一问题,例如,天津自贸试验区凭借融资租赁产业的优势,发布了多批金融创新产品,对我国融资租赁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其中,深入开展的“信易贷”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都在推动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金融创新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新业态方面也起着关键作用,一方面要大力复制推广已有的金融创新成果。例如,在科创企业票据融资方面,精准服务重点领域,根据国家和地方的产业导向,利用票据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提供更多融资支持。另一方面,还需鼓励金融领域的持续创新,有效推动新质生产力新业态的培育和发展,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对接重点、特色产业链和创新链相关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支持与新质生产力相关的产业发展;二是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的融合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实行“优惠利率+优先对接”的精准高效操作模式;三是探索新质生产力产业相关的业务场景,引入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等资源,对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票据给予再贴现支持,降低科创轻资产企业的贴现难度和成本。
(三)以人才领域创新释放新质生产力产业活力
高层次人才是生产力中的劳动力主体要素,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性力量。从目前自贸试验区人才政策类型来看,人才培育政策力度相对较弱,产业设置标准与引进适配人才有待改进,人才政策同质化较为明显,人才政策与产业发展的协同性不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自贸试验区要深化人才领域的制度创新,释放新质生产力的产业活力。一方面,各自贸试验区应结合自身发展阶段、战略定位或产业发展需求,进行有效的人才政策突破,通过突出引才政策的实效性和适配性,打造高端人才集聚的新高地。另一方面,通过人才领域创新措施,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保障新质生产力产业的持续发展和升级。具体来看,一是通过扩大职业资格采认范围、出台海外高级人才认定标准等方式,突破人才流动瓶颈,提升人才从业自由度;二是进一步改革人才评价机制,放宽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优化职称评价方式等,破除人才发展的障碍;三是优化人才服务方式,加强人才全流程服务体系的探索,通过压减材料、数据共享、容缺受理、承诺告知等举措,强化服务保障,真正让人才招得来、用得好、留得住。通过上述政策措施,推动人才流动,集聚高素质人才,全面激活人才制度创新活力,进而释放新质生产力产业活力。
(四)以要素资源创新保障新质生产力产业升级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必须夯实新要素的支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传统以低成本为核心的要素条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但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仍然存在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等领域仍需深化制度创新成效。
培育和利用先进的新型生产要素是延续发展优势、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选择。自贸试验区在推动新质生产力方面应重视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并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一是要加强要素基础制度探索,充分利用劳动、土地等传统优势要素,同时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人力资本、数据信息等新要素  ,通过深化整合共享来扩大要素开发应用,提高要素资源对产业创新发展的贡献。二是要增强要素资源的创新保障能力,整合资本、技术、人才和数据等要素形成资金链、产业链、人才链和数据链的创新产业生态,更好地促进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发展。  三是要扩大先进和新型生产要素的应用,有效应对传统要素数量和成本优势减退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建立起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产业竞争新优势,推动与新质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产业体系不断升级。


研究总结


在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指导下,本文深入探讨了制度创新与新质生产力之间的内在关系。从理论层面分析,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要求通过制度创新来构建适应其需求的新型生产关系,从而进一步推动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产业新体系发展。文章强调了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技术导向为重点的制度创新路径,有助于解决影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瓶颈和阻碍,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提升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路径。
作为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制度创新体现了对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变革,是推动高技术产业集聚、形成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制度创新实质上就是要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塑造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作为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的关键手段,制度创新的方向不仅要体现对新质生产力的支持,还要注重与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密切结合。例如,为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制度创新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权保护制度、数据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制度等,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此外,制度创新还应通过优化经济结构,引导资源向新兴高技术产业倾斜,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和高端化转型,培育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产业新体系。在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背景下,自贸试验区要在壮大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培育未来制造、未来信息等未来产业上,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把握住自贸试验区赢得高质量建设的战略主动权,努力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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