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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孝道”创新性发展趋向
2024-11-28   来源:史少博   

摘 要:“孝道”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以及时代相传的优良传统。新时代,我国正面临着较为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给经济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并且新时代家庭结构变化、父母与子女居住非同地域性增多,以及养老方式变化等,都将赋予“孝道”以新的内涵和实践方式,需要对传统“孝道”创新发展,其表现为:新时代结合马克思主义对“孝道”创新发展;新时代的“孝道”基于对传统“孝道”优秀因素的传承;新时代“孝道”与时俱进创新性发展;提高国民道德意识,把对父母的爱扩充到对他人、社会以及国家的爱,塑造新时代“孝道”内涵。“孝道”属于道德观念,道德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上层建筑受经济基础所决定,人们对于“孝道”的实践方式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变化。

关键词: 新时代;孝道;创新性;发展

中图分类号:B8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24)10-0038-10


“孝”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元素。狭义的“孝”通常指子女对父母的关爱、尊敬、照顾的行为以及态度。广义的“孝”不同领域专家对其界定有所差异,一般指对父母、家庭以及对社会的责任与奉献。而“孝道”赋予了“孝”一定的社会意义和文化内涵,将“孝”的行为及态度规范化、制度化,即“孝道”的内涵一般是指一种道德规范和社会价值观。狭义的“孝道”是对父母尽孝的规则、规范;广义的“孝道”不仅包括对父母的孝敬,还涉及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爱护和贡献。“孝道”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以及时代相传的优良传统、是中华民族世代崇尚的价值观、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与社会背景下,对“孝”及“孝道”的理解和实践会有所差异。“孝道”的内涵以及表现形式,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彰显着时代变迁的烙印。新时代,我国正面临着较为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给经济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如养老负担加重、医疗资源压力增大、劳动力市场供需失衡、子女陪伴年老父母难以实现等。新时代家庭结构变化、父母与子女居住非同地域性增多,以及养老方式的变化等,都将赋予“孝道”以新的内涵和实践方式。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孝道”必将随之不断地创新发展。

一、新时代结合马克思主义对“孝道”创新发展


新时代的中国,其主流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新时代“孝道”必将结合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教导我们:“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合起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的“孝道”包含着丰富的孝文化以及关于孝的价值观念和实践经验。通过将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与马克思主义结合,可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使其更具中国特色和文化底蕴。新时代“孝道”的创新,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传统优秀“孝道”融合的创新,发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孝道”中的智慧和价值,使其与马克思主义相融合,以适应新时代发展。

新时代结合马克思主义对“孝道”创新发展具有可行性。因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本质以及关于家庭的论述与我国“孝道”文化具有相通性。其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社会关系的重要性。正像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认为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重要形式,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这种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后来,当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家庭是人们自然生殖过程以及物质生产活动的产物,家庭关系受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受生产力状况决定,可以说家庭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结合体。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关系对个人的成长、价值观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家庭关系是最基础的社会关系,每个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也会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家庭关系不仅影响着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和情感,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着个体与社会其他成员交往的模式和态度。中华文化传统的“孝道”,其价值引导就是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人际关系,以及扩展到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并且传统的“孝道”对于构建家庭的和谐以及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将马克思主义与我国传统“孝道”中的优秀元素相结合创新发展,是新时代的呼唤。其二,马克思主义强调个人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传统“孝道”强调孝与忠的一致性,即强调个人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也强调了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传统“孝道”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具有伦理基础。其三,马克思主义强调公正及平等原则,而传统“孝道”中对父母过错劝谏才是真正对父母行孝的观点,反映了“孝道”中的公正意识。由上分析可见,中华传统“孝道”与马克思主义之间也有契合点,故而,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孝道”相结合具有可行性。

新时代的“孝道”创新是同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创新。新时代“孝道”的创新,是在传统“孝道”的基础上,将对家庭和长辈的尊重转化为对社会秩序和谐的追求,提高责任与义务的意识。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对传统“孝道”进行新的阐释和发展,使其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其一,传统“孝道”中的“立身行道”与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孝结合进行“孝道”创新,使个体自我自强不息,在关心和照顾父母的需求和生活的同时,鼓励年轻人奋发图强,为家庭、为社会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其二,传统“孝道”中的“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以及“亲有过,谏使更”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正”“友善”“和谐”紧密结合,创新性地赋予新时代“孝道”以敬老、爱老、善待他人的新内涵,促进形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其三,将传统“孝道”中的“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以及“教民亲爱莫善于孝”与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社会性相结合,将“孝道”创造性发展,提高人们的责任与义务的意识。


二、新时代的“孝道”基于对传统“孝道”优秀因素的传承


新时代的中国,是延续了中华民族优秀基因的中国。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远古时代,传说尧帝欣赏舜的才能以及孝德,才让位于舜。商代就有“孝”的汉字图片图片是象形字,看似孩子(子)搀扶着老人,引申为赡养老人、尊敬长辈。《说文解字》曰:“孝,善事父母者。”周朝时期,提倡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把“孝”视为人的重要德性,提出了“三德”即“至德”“敏德”“孝德”。春秋时代儒学产生,秦汉之际阐释“孝道”的《孝经》出现,汉文帝的时候,曾经诏令天下的郡守推举孝廉之士,授孝廉之士以官爵。董仲舒在诠释《孝经》时,还把“孝”进行了形而上的阐释,认为“天”有五行,则“孝”是五行相生之“理”,他指出:“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经也。’……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谓大忠矣。……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董仲舒用五行阐释“孝”,将“孝”形上化,主张“孝”是天经、天道、天行、天理,认为天有五行相生,人有父生子,子养父,用金水木火土之五行的相生阐释《孝经》的“天之经”;用“地事天”“下事上”阐释《孝经》的“地之义”,从而凸显“忠”之合法性。至汉武帝时期,接受了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思想,儒学思想便成为文化中的主导思想,对“孝道”尤其重视,于是“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和谐的孝文化成为了儒家文化核心内容。科举制度施行(科举制度开创的时间有汉朝、隋朝、唐朝不同的说法)之后,设有孝廉科名,《孝经》被定为科举的教材。《孝经》作为儒家十三经之一也受到了推崇与贯彻。《孝经》把“孝”看作“德”之本,即“夫孝,德之本也”。并且《孝经》认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把“孝”视为“天之经”“地之义”,“孝”引申为天地之间的自然法则。《孝经》还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也就是说,从前的贤明王者侍奉父亲以尽“孝”,故而能够效法“上天”光明(行事);侍母亲而尽“孝”,故而能效法“大地”进行明察,于是“天下”便长幼有序,从而实现天下大治。如果“孝悌”达到了极致,就会与“神明”相通,使五湖四海都光明。可见,在《孝经》中把“孝”定位为至上的地位,甚至使“孝”具有了形而上的意蕴。然而,从宋代开始的儒学,道学家、理学家们对“孝”的重视程度不如宋代以前了,且“孝“的地位也下降了,尤其以朱熹对“孝”的论述为代表,《孝经》中“孝”的形而上的意蕴消失了。宋代以朱熹为代表论“孝”与汉唐论“孝”之不同,“朱熹强调仁、理、性,不像唐代以前那样把‘孝’作为所有道德的根本,(只是)把‘孝’定位为理、仁的作用。‘孝’是人伦的重要事项,这一点在朱熹那里没有改变,但并不是像唐代以前那样强调‘孝’的至上性,而是将‘孝’定位为五伦的实践道德之一。”在朱熹的理论体系中,“理”具有至上性、主宰性、形而上性,是宇宙万物的本体,那么在朱熹的视野里“孝”是形而下的,是“理”之用,属于实践道德之范畴,即朱熹把“孝”看作实践道德的概念,明显地把“孝”的地位降低了,“孝”丧失了其至上地位。“朱熹以‘理——气’结构论证孝的合法性。”朱熹论证了之所以孝的根据。然而,王阳明也肯定了“孝”是贯穿天地人三才的宇宙原理。“孝”能使自我从利己主义中解放出来,是由于与宇宙生命的合一,其线索是从父母到始祖,从始祖到天地,从天地到太虚,考虑到自己生命的根源,其起点是孝。

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身份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割裂或者完全抛弃传统文化可能导致人们对自己国家的文化特征和价值观产生迷茫,影响国民对自己国家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一个民族如果失去传统文化根基和文化血脉的传承,人们就会感到精神上无所依托,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就随之减弱。中国之所以是中国,就是因为中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血脉与传承,“孝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中华传统文化是我国独特的精神财富,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价值观以及民族认同感。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社会凝聚力的源泉,通过共同的价值观、习俗和传统将中华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华传统“孝道”是新时代“孝道”创新的基础,传统“孝道”为新时代“孝道”创新提供可延续的优秀基因,对优秀传统“孝道”继承以确保本国的文化底蕴和独特个性得以延续。传承传统“孝道”并不代表故步自封、全盘照搬传统“孝道”;新时代创新“孝道”,也不意味着对传统“孝道”全盘否定。“孝道”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孝道”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和变化。新时代“孝道”,是在继承传统“孝道”优秀因素基础上的创新发展,也是在保持自己国家文化特色的同时,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发展的创新。如果放弃中华传统“孝道”可能限制新时代“孝道”创新的潜力。继承传统“孝道”的传承并不是要完全固守过去,而是在保持传统“孝道”优秀基因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进行创新和发展。在全球化的新时代,中国在保持自身文化特色的同时,吸收他国文化的优秀元素,实现文化的多元融合实现共同进步。
新时代对传统“孝道”的继承是有选择的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父母的尽孝,不仅表现在父母在世时的敬爱、尊重、奉养以及对父母出现错误时的劝谏,还包括父母去世后,对父母的守孝、祭奠。守孝期间,我国古代,父母去世后,通常孝子为父母守孝三年,三年之中孝子居住在专门搭建的孝庐或者简陋的住所守孝,以示对逝去父母的哀悼和虔诚。有人还在守孝期间避免求取功名或者辞去官职或专心守孝。新时代的我国,只是汲取传统“孝道”的核心思想,并不是继承传统“孝道”的所有规范即形式,认识守孝的本质是对逝者缅怀与尊重,而具体的哀悼方式可以根据个人的情况和当地的习俗进行适当的调整即创新。新时代的中国,人们对于守孝方式以及守孝期限,更加注重实际情况以及个人的选择,同时也会尊重不同地区习俗和传统的差异不断创新发展。尽管“孝”在不同的文化和社会中,孝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其核心都是对父母和长辈的尊重与关爱。新时代“孝”的具体表现形式和重要性与古代有所差异,但其核心是不变的,即对长辈的尊重和关爱是传承的。

三、新时代“孝道”与时俱进创新性发展


新时代,年轻人既有物质上的压力,也有精神上的压力。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在照顾双方父母精力上也会不足。新时代“孝道”,与医疗制度、养老制度等密切相连的。我国老龄化社会显现,在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鼓励家庭养老的同时,社会化养老服务也会越来越完善,与此同时,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也会表现出多种形式。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如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变化等,重新审视“孝道”的形式和内容,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立足社会现实与时俱进对“孝道”创新发展。
“孝”属于思想观念,是被人们生活时代的生产力以及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被压迫阶级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自身都无法正常生活,更无暇顾及父母。恩格斯分析:“家庭的主要供养者男人一病倒(由于他紧张地劳动,需要食物最多,所以第一个病倒的总是他),缺吃少穿的情况就特别严重起来,社会的残酷性也特别鲜明地暴露出来:社会正式在自己的成员最需要它援助的时候抛弃了他们,让他们去受命运的摆布。”任何社会的道德都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而道德观念的“孝道”也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恩格斯在分析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时指出:“这里的教育水平实在低得令人难以置信……道德水平和这种教育状况是完全符合的。霍恩委员引了许多例子证明说,在威伦霍尔城,工人完全失去了道德感。他发现做子女的没有意识到对父母的义务,根本感觉不到对父母有什么依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恩格斯分析:“忽视一切家庭义务,……在英国工人中是太平常了,而这主要是现代社会制度促成的。……在这里各式各样的欺诈、偷窃、抢劫以及家庭纠纷是一件接着一件的。”
新时代,“孝道”的内涵和实践方式也需要与时俱进,既要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孝道”文化中的合理内核,如敬爱父母、尊老爱老等;又要结合时代需求和社会发展进行创新和拓展。新时代“孝道”的观念创新,不仅包括对年老的父母进行物质供养和顺从,还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自我实现和个人发展等,对于老年人良好的梦想和兴趣爱好,子女也要给予理解和支持。新时代“孝道”的形式,除了尽可能地沿用传统在父母身边照顾,还要利用现代的科技手段尽孝,例如经常与父母视频通话或实施远程监控等,增强和父母的联系。完善社区养老和子女行“孝道”结合的创新:社区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助老活动,既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也能够体现传承与践行“孝道”。“孝道”文化的创新通过创作更多体现新时代“孝道”精神的影视、文学等文艺作品,传播和弘扬新时代创新性的“孝道”理念。同时,政府在完善养老院体制的情况下,制定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并且提供相关福利和支持,营造社会良好的“孝道”践行环境。与时俱进“孝道”创新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结构和价值体系,在强调注重个体的独立、自主和发展的同时,也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关爱与支持,促进家庭和谐以及社会稳定。新时代“孝道”的创新性发展需要在传承传统美德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发展需求,不断探索和实践,以实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目标。
在我国,出生在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的人,独生子女偏多,当父母不能自理时,送养老院也是可以考虑的选择,送养老院可以为父母提供专业的护理及照顾,同时也能减轻独生子女的护理负担。养老院通常有专业设施和医护人员,一般情况下能满足父母医疗需求和生活,并且养老院还能提供社交活动与娱乐设施,有助于父母的精神健康。然而,送年老父母去养老院,父母离开了熟悉的家庭环境,可能会感到失落和孤独。另外,养老院的费用可能比较高,还需要考虑经济承受能力。这也需要社会的协助,社会也应深入改革医疗机制防止大病返贫,加强养老机构的监管及完善,确保老年人晚年能够过上体面和有尊严的生活。在养老院老人的子女尽孝的方式也会随之改变,虽然不能时时陪伴行孝,但也要经常与养老院的父母通过视频通话等情感沟通,并且抽时间去看望,从内心关爱父母。当前我国老龄化呈现老龄化进程速度快、老年人口规模巨大、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的特征。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政府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强制度创新,同时持续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格局。国家也通过法律法规,保障老年人的养老金、医疗保障和社会服务良性发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强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以及关注青少年孝教育。法律只是“孝道”的一种保障手段,然而,“孝道”的真正践行还需要依靠个人的道德自觉和社会文化的引导。法律与道德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新时代“孝道”的创新发展。
与时俱进,制度保障赋予“孝道”新时代的特色。在立法和政策制定方面,完善制定社会保障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养老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养老服务市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方面,健全养老金制度,确保老年人在退休后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明确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缴费标准、待遇发放等方面的详细规定,法律确保养老金制度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性。完善制定养老服务的相关法规:规范养老机构的设立、运营、监管等,明确服务标准、纠纷处理方式等,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维护老年人的利益,从而保障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完善法律援助与维权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协助老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便捷的维权机制,让老年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一步细化老年人在赡养、财产、居住等各方面权益的保护措施,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和惩处机制。完善制定家庭赡养支持的法律规范:明确子女等赡养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具体要求。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子女对父母的关爱、照顾和赡养的义务,保障老年人在生活、医疗、护理等方面的合法利益。加强关于“孝道”的法律执行和监督,对于违反“孝道”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树立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新时代“孝道”的创新发展,法律也要注意在尊重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上,平衡家庭责任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完善。法律也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不孝子女予以惩罚,促进新时代“孝道”的创新发展。

四、提高国民道德意识,把对父母的爱扩充到对他人、社会以及国家的爱

“孝”发自内心对父母的爱,出自善良意志,“在世界之中,一般地,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篇》),对父母、长辈的尽孝,不仅仅是责任与义务,而且是发自内心的对父母及长辈的敬爱,是尊重。“责任就是由于尊重(Achtung)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按照康德的观点,尊重不是一种由外因作用而引起的情感,然而这种情感,是通过理性概念自己产生出来的情感。“孝”的内涵包含了更深层次的道德、情感和精神内涵。“孝”既体现在照顾父母的生活、关心他们的健康、尊重他们的意见等具体的外在行为表现方面,更在体现在内心对父母的尊重、感恩和关爱方面。“孝”还延伸扩展到对他人的关爱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新时代“孝道”继承传统“孝道”忠孝一致的思想,把对父母的爱以及对家庭成员的关爱,扩充到对他人的关心爱护,扩充到对国家的爱,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为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孝道”是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也是德性的一种表现。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孝”被视为最基本、最重要的德性之一,强调对父母的关爱、尊敬、照顾,也体现着对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孝的实践不仅体现了个人的道德品质,也有助于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人,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没有任何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件。”在我国,每个人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康德认为责任是一切道德价值的源泉,合乎责任原则的行为虽不必然善良,但是违反责任原则的行为却肯定都是邪恶。”每个人具有责任感具有必要性、自我约束性和强制性。故而遵守“孝道”既是做子女的责任,也是作为子女的义务。责任和义务从伦理学角度看具有一致性,都是应该去做的事情,德性的力量就是排除欲望的障碍,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行孝就是一种道德实践,是把对父母尽孝的责任与义务的“应当”转变成现实的行动。“康德认为:德性就是意志的一种道德力量。道德行为不能出于爱好,而只能出于责任。”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强调了道德的绝对性和普遍性,他认为道德原则应该基于理性和义务,而不是基于情感或个人利益。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康德完全忽视亲情、家庭的重要性。在康德的著作中也谈到了人类的情感和关系,但他更关注的是如何通过理性和道德原则来指导我们的行为。责任与义务是道德行为的核心概念,人类的行为应该基于道德原则,而不是基于个人的利益或欲望。责任是指人类必须履行的道德义务,责任来自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因为人类所遵循的道德法则,基于人类的良知和理性。人具有自律性和自主性,应该以道德准则来指导自我的行为,而不仅仅是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只有通过自律和自主,人才能真正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人具有社会性,都担负着责任和义务,履行责任和义务是无条件的,无论行为的结果如何,人都应该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道德行为不能出于爱好,而只能出于责任。”
提高国民的道德意识,形成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的家庭关系、社会关系,这关乎坚定马克思主义信念,进一步进行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马克思指出:“现代社会里的家庭正日益解体这一事实,只不过证明了维系家庭的纽带并不是家庭的爱,而是隐藏在财产共有这一外衣下的私人利益。当孩子们不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只给父母饭费而要赡养他们的失业的父母的时候,也发生同样的相互关系。”可见,道德意识的背后是经济基础的支撑,而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故而,我们超越资本主义尔虞我诈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国民道德意识,把对父母的的爱扩充到对他人、社会以及国家的爱,营造美好的社会风尚。

五、未来社会“孝道”的发展趋向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不能一般地谈家庭本身。资产阶级历史地使家庭具有资产阶级家庭的性质;在这样的家庭中无聊和金钱是纽带……家庭的存在必然会受它和不以资产阶级社会的意志为转移的生产方式的联系所制约的。”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具体阐释过“孝道”,但是在《共产党宣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都有关于家庭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家庭的论述,为未来“孝道”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现实的社会中,每个家庭的存在以及发展都会受到文化、价值观、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家庭也会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需求,以不同的形式继续存在。
“孝道”一般被认为是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强调对父母以及长辈的尊敬、关爱和照顾。在诸多文化中,视“孝道”为一种重要的道德价值观,体现人类关系中基本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也体现尊重和感恩的精神,“孝道”鼓励人们关心和照顾自己的父母,尽自己所能为父母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然而,对于“孝道”是否属于道德的范畴,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个人也有不同的看法。尽管个人对“孝道”的看法有差异,但是尊重和关心父母一般被视为一种道德行为,认为“孝道”有助于维护家庭关系和谐,并培养个人的责任感和同情心。同时,道德观念是多元的,不同的文化和社会可能有各自独特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孝道”也会受文化、宗教、社会背景、个人观念影响。在不同的情境下,人们对于什么是“孝道”的行为也存在差异。因此,对于“孝道”的理解和实践也会因人而异。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尊重不同的观点,并通过理性思考和对话来探讨和发展自己的“孝道”。
“孝道”属于道德观念,而道德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上层建筑受经济基础所决定,经济基础本又是各种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关系又受生产力状况所决定。道德会受到经济基础、社会环境、个人经历和价值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那么属于道德观念的“孝道”也是如此,不仅不同的社会和文化中可能存在差异,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发生变化,“孝道”也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复杂性,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关于孝的规则、规范。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是建立在封建的生产力水平上的“孝道”。封建社会是工业、商业不发达的农业社会,土地是人们生活的基础,土地也是农业社会的核心资源,由此,封建社会中的“孝道”常常与土地的依附联系在一起。我国在封建社会中,一般情况下每个家庭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土地的所有权以及继承通常在家族内部传承,子女们在父母的土地上劳作,以供养家庭以及父母而尽“孝道”,“孝道”也成为维护家族土地和财产的一种方式。在交通、商业、工业不发达的封建社会,人们依附与土地,为侍奉父母、祭祀祖先提供了地域上的便捷。可见,封建社会的“孝道”,受当时社会结构和经济体系的影响,与土地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依附关系。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工业、商业、交通不断发展,人们生活区域不再仅仅局限于对土地的依附,人们尽孝的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从而“孝道”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一些人对传统“孝道”的价值观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对“孝道”重视程度相对降低,特别是70年代、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多,从精力上也无法周全顾及双方老人,现代生活的快节奏和高压力可能导致人们在照顾父母方面面临挑战,无法充分履行“孝道”。新时代的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变化,核心家庭增多、家庭成员居住地分散等,导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另外,不同年龄段的子女与父母之间在生活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会导致“孝道”的表达和实践方式产生冲突。
新时代,人们对于“孝道”的实践方式会随着社会发展进行调整变化,以适应新时代社会的需求以及特点。例如,在新时代的快节奏生活中,子女无法像古代那样长时间陪伴在父母身边,但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践行“孝道”,例如利用现代通讯技术经常关心父母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新时代尽管强调个体的独立以及自主性,但是同时强调个体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关注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家庭和谐、社会和谐而努力。中华民族传统“孝道”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适应新时代的变化,采用与时俱进的方式来践行“孝道”。同时,注重培养青少年对“孝道”的理解和实践,使其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石。
“孝道”是调节家庭关系不可缺少的规则、规范。马克思认为在私有制社会中,家庭关系建立在经济利益基础上,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也会受到阶级、社会地位、财产等因素制约。马克思也关注家庭关系中的道德因素以及情感因素的重要性,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应该建立在互助、关爱、平等、和谐、尊重的基础上,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家庭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每个家庭的和谐关乎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关乎个人的成长中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总而言之,马克思强调家庭关系同经济制度与社会结构的紧密联系,同时也重视家庭关系道德层面的构建。马克思关于家庭的论述,为我们理解家庭关系传承中华民族的“孝道”提供了重要的思考角度。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类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生产力极大的发展,物质生活极大的丰富,人们不会为医疗、住房、教育等问题担忧,家庭结构以及家庭关系也会发生变化,家庭将会不再仅仅是经济单位,而是更多地关注成员的情感需求和个人发展,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将更加相互支持与平等。
未来的智能化时代,“孝道”会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智能化的技术为“孝道”提供更多便利。例如不在父母身边生活的子女,可以通过智能设备远程关心父母的生活状况、远程掌握父母的健康数据等,也可以通过智能技术及时了解父母的需求,并提供个性化的关怀和服务。子女可以利用社交媒体和在线平台,与父母保持更紧密的联系,增强与父母之间的互动,减少父母孤独感。子女还要帮助父母提高数字素养,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使用智能行孝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尽管未来智能科技为人们践行“孝道”提供便利,但与父母长辈之间的真实陪伴以及情感交流仍然不可替代。子女可以通过尽可能多的时间陪伴、关心父母的内心世界,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支持。智能工具只是人们践行“孝道”的工具,践行“孝道”是发自内心对于父母的爱。未来的“孝道”也不是子女对父母绝对的顺从,将继承我国传统“孝道”中的“谏”,即当父母有错误想法或者错误行为之时,子女应当对父母劝谏,防止最终伤害父母以及家庭的事情发生。但是子女对父母的谏言应该有适当的方式方法,在谏言时要尊重父母长辈的权威,选择适当的时机,注意劝谏语言的措辞以及劝谏的态度,以达到劝谏的目的,从而帮助长辈改正错误或做出更好的决策。因此,谏言应该以善意和建设性的方式表达,使长辈能够接受子女的劝谏而防止错误的发生。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共产党宣言》中提到了“家庭消亡”这主要是基于他们对阶级斗争和社会发展的分析。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随着和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私有制与阶级终将消灭,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没有阶级差异,人们将共同拥有生产资料,按需分配,于是,在共产主义社会家庭的形式以及功能也将发生变化,因为共产主义社会中私有制的消失将使得家庭不再具有财产继承的功能。马克思、恩格斯预见到,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家庭可能会逐渐消亡,或者以一种全新的功能和形式出现。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家庭消亡”,一定意义上并不是指家庭完全消失,而是指家庭的功能和形式发生变化。新时代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每个家庭的和谐,关乎社会的和谐。“孝道”是维系家庭和谐的重要要素,“孝道”不仅仅是子女对父母以及长辈的敬爱,也包括父母、长辈对子女的慈爱。家庭关系对于个人的成长、情感支持和社会稳定都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现代的、资产阶级的家庭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是建立在资本上面的,建立在私人发财上面的。这种家庭只是在资产阶级那里才以充分发展的形式存在着,而无产者的被迫独居和公开的卖淫则是它的补充。资产阶级的家庭自然会随着它的这种补充现象的消失而消失,两者都要随着资本的消失而消失。”
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想形态,其特点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的道德水平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会很完善、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以及照顾得到完善的保障,可能不再依赖于家庭孝道的形式,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共产主义孝道一定会消亡,孝道可能会在形式以及内容上发生变化,敬老、尊老的道德可能会更加自觉和内在化,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和包容、真诚、公正、友善,体现出高度奉献精神与集体主义精神,展现出人类美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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